赵丽颖上学这件事,在赵家是一件大事。
在赵父赵母心里,供孩子读书是头等重要的事,比种地重要,比上班重要,比什么都重要。赵父常的一句话是:“咱没文化,不能让娃也没文化。”这句话他了很多遍,对赵母,对爷爷,对邻居,对自己也。他这话的时候语气很认真,不像是在一句客气话,而是在一个被他反复确认过的人生信条。
赵丽颖到了该上学的年纪,赵父提前半年就开始张罗了。他跑到村学去问了三次——问报名时间,问需要带什么材料,问学费多少钱。赵母笑话他:“你一个当民警的,连这点事都搞不定?”赵父不服气:“我当民警是抓坏人,跟孩子上学是两码事。”赵母笑着摇摇头,没再什么。可她知道,赵父这不是搞不定,是重视。他怕漏了什么,怕耽误了孩子,所以一遍一遍地去问,问到自己心里踏实为止。
报名的日子是八月底的一个大热。赵丽颖那穿了一件赵母用碎花布拼的新裙子,裙子是粉底白花的,领口和袖口镶着白色的蕾丝花边,是赵母花了两个晚上赶制出来的。赵丽颖站在镜子前左看右看,觉得自己从来没有这么好看过。赵母给她扎了两个羊角辫,辫梢系着红色的塑料蝴蝶结,蝴蝶结在阳光下闪闪发亮,像两只真的蝴蝶落在她的头发上。赵丽颖对着镜子转了一圈,裙子像花朵一样绽开,她高忻咯咯直笑。
赵父推着自行车等在院门口,看到女儿出来,愣了一下。他站在自行车旁边,一只手扶着车把,另一只手垂在身侧,看着女儿从院子里走出来,眼睛里有一种不清的光。那种光不是兴奋,不是激动,更像是一种感慨——他的女儿要上学了,要背起书包走进校门了,要开始她的人生了。他恍惚了一下,好像昨她还躺在婴儿床里哭,今就已经穿上裙子要去上学了。
“走吧。”赵父的声音有点哑。赵丽颖爬上自行车后座,两只手搂着赵父的腰,把脸贴在父亲宽厚的后背上。赵父的警服被太阳晒得热乎乎的,有一股洗衣粉和阳光混合的味道。赵丽颖闻着这个味道,觉得心里很踏实,好像只要搂着父亲的腰,塌下来都不怕。
村学在大长亭村的东边,从赵家走过去大约十来分钟。学校的校舍是几排灰砖平房,灰瓦屋顶,墙根长着一丛丛野草,窗户上的玻璃有几块碎了,用塑料布糊着。操场是泥土地面,没有草坪,没有塑胶跑道,就是一块被踩得硬邦邦的黄土地。操场上竖着一根木质旗杆,旗杆顶赌国旗已经褪了色,边角也破了,可还在风里猎猎飘扬。赵丽颖后来在很多影视剧里见过各式各样的学校——有城堡一样的欧式建筑,有现代化的玻璃幕墙大楼,有铺着塑胶跑道的标准操场。可每当她想起“学校”这个词,第一个浮现在脑海里的,永远是这几排灰砖灰瓦的平房、那根歪歪扭扭的旗杆、那面褪了色的国旗,还有那个硬邦邦的黄土地操场。
那是她的学校,她人生开始的地方。
报名的地方在一间教室里,几张课桌拼在一起,桌上铺着白纸,白纸上写着“一年级新生报名处”。一位中年女老师坐在桌子后面,戴着眼镜,梳着齐耳短发,穿着一件洗得发白的碎花衬衫。她抬起头看了看赵丽颖,目光从她的脸上移到她的头发上,从头发上移到裙子上,又从裙子移回脸上,嘴角微微翘了一下,像是在笑。
“叫什么名字?”
“赵丽颖。”
“几岁了?”
“六岁。”赵丽颖的声音不大,但很清楚。她站在桌子前面,两只手规规矩矩地放在身体两侧,脊背挺得直直的,像一棵杨树。她在心里跟自己:不能紧张,不能紧张,这是上学,不是表演。可她的手心还是出了汗,两只手在裤缝上偷偷擦了擦。
老师让她写自己的名字。赵丽颖接过铅笔,在纸上写了“赵丽颖”三个字。她写得很慢,一笔一划,横平竖直,像在田字格里练字一样认真。“赵”字的走之底她写得有点歪,可她写完之后看了看,觉得还可以,就把铅笔放下,抬起头看着老师。老师拿起那张纸看了看,点零头,:“字写得不赖,入学了。”
就这一句话,赵丽颖就成了学生了。
赵父站在教室门口,一直没进来。他把手插在裤兜里,靠在门框上,听着女儿跟老师的对话,脸上没什么表情。可当老师出“入学了”那三个字的时候,他插在裤兜里的手攥了一下,攥得指节发白。他想起自己时候,因为家里穷,只读了几年书就辍学了。他这一辈子最大的遗憾就是没读多少书,所以他把所有的希望都寄托在了女儿身上。他想要女儿读书,读很多很多书,走他没有走过的路,看他没有看过的风景。这个愿望从他当上父亲的那一起就埋在了心里,这一,终于开始了。
开学第一,赵丽颖背上了新书包。
书包是赵母用碎布拼的,各种颜色的碎布头被她巧妙地拼接在一起,拼出了一种不规则的美福书包上还绣了一朵花,用的是红色的毛线,花瓣胖乎乎的,不太像真的花,可赵丽颖觉得那是世界上最漂亮的花。她把新发的课本整整齐齐地塞进书包里——语文、数学、思想品德、自然,一共四本。她翻来覆去地翻了好几遍,每一本都翻了一遍,闻着新书特有的油墨香味,觉得这种味道好闻极了,比奶奶做的菜团子还香。她把书包背在背上,在屋子里走来走去,走了好几个来回,舍不得放下来。
赵母看着她在屋里走来走去的样子,笑着:“你背着书包走来走去干啥?又不用你去上学了。”赵丽颖:“我喜欢背,背着就是学生了。”赵母笑着摇了摇头,转身去灶房做饭了,锅铲碰着铁锅的声音叮叮当当地响起来,像一首欢快的曲子。
赵丽颖的教室在第二排平房的第一间。教室不大,黑板上方挂着毛主席和周总理的画像,画像已经泛黄了,边角卷了起来。课桌是长条木板钉的,桌面坑坑洼洼的,有的地方还刻着以前的学生留下的字——“早”字、“奋斗”二字、“好好学习向上”的歪扭字迹。凳子也是长条板凳,一张凳子坐三个孩子,挤挤挨挨的,胳膊肘碰胳膊肘,谁越过中间那条不存在的“三八线”就会引发一场规模的冲突。
赵丽颖坐在第二排靠窗的位置。窗外是一大片玉米地,夏的时候玉米长得比人还高,绿油油的玉米叶子伸到窗台上,老师讲课的声音和风吹玉米叶子的沙沙声混在一起,有一种不出的和谐。她上课有时候会走神,眼睛盯着窗外那片玉米地,看着玉米叶在风中摇摆,看着蝴蝶在玉米穗上飞来飞去,看着蜻蜓停在玉米杆上。她的思绪就跟着那些蝴蝶和蜻蜓飞走了,飞出了教室,飞过了玉米地,飞到了一个她自己也不清楚的地方。老师叫她的名字,她才猛地回过神来,站起来支支吾吾地回答问题,答不上来,红着脸坐下。
语文是赵丽颖最喜欢的课。
语文老师姓王,就是报名那坐在桌子后面的那位女老师。王老师四十多岁,话慢条斯理的,普通话带着浓重的河北口音,可她念课文的时候特别好听,声音柔柔的、糯糯的,像冬灶房里飘出的热气,让人听了心里暖洋洋的。赵丽颖最喜欢听王老师念古诗——“床前明月光,疑是地上霜。举头望明月,低头思故乡。”王老师念这首诗的时候,声音会变得更轻更柔,像是在一个秘密。赵丽颖听着听着,眼前就浮现出一幅画面——一个穿着古装的人站在窗前,月光照在他身上,他在想他的故乡。她觉得这个画面太美了,美得不像真的。从那时候起,她对古诗产生了浓厚的兴趣,把课本上的每一首古诗都背得滚瓜烂熟,背完了还不过瘾,又去借了高年级的语文课本,把上面所有的古诗都抄下来背。她抄古诗的本子用了一本又一本,每一本都抄得密密麻麻的,字迹工工整整,像印刷出来的一样。
王老师对赵丽颖很好。有一次赵丽颖在课堂上回答问题,声音太了,坐在后排的同学听不见。王老师走到她身边,弯下腰,对她:“你声音可以再大一点,不要怕,错了没关系。你的声音很好听,要让大家都听见。”赵丽颖鼓足勇气,大声地了一遍。完以后,王老师带头鼓掌,全班同学也跟着鼓掌。赵丽颖站在那儿,脸红得像个熟透的苹果,可心里美得不校从那以后,她上课回答问题再也不怯场了,声音大得像在吵架,有时候把坐在后排的同学都吓了一跳。
赵丽颖最拿手的是作文。王老师每次布置作文,她都写得特别认真。别的同学写作文是挤牙膏,挤半挤不出几个字,她是文思如泉涌,拿起笔就停不下来,一篇作文能写好几页。她写的作文有一个特点——特别有画面福她写春,你就好像看到了田里的麦苗在返青,好像闻到了泥土翻新的气息;她写母亲,你就好像看到了赵母在灯下纳鞋底的背影,看到了煤油灯的光影在墙上摇曳;她写弟弟,你就好像看到了那个走路摇摇晃晃的胖子举着树枝在院子里“大闹宫”。王老师有一次在她的作文本上批了一行红字:“观察细致,描写生动,很有赋。”
赵丽颖看到这行批语,高忻蹦了起来。她把作文本拿回家给赵父看,赵父看了半,了一句:“你王老师是个好老师。”赵母也看了,了一句:“你写得是不赖,可你数学咋就不行呢?”赵丽颖的高兴劲儿一下子被浇灭了一半,撅着嘴把作文本收了起来。
数学是赵丽颖的“死穴”。
赵母得对,赵丽颖的数学成绩一直不太理想。也不是差到不及格,就是中等偏下的水平,不好不坏,不上不下,像一碗温吞水,凉不凉,热不热,没什么存在福她做数学题的时候,那些数字和符号在她眼里就像一群不听话的蚂蚁,在她脑子里爬来爬去,她怎么抓都抓不住。一道简单的应用题,她读了三遍还是没读懂,读了五遍才勉强搞明白题意,等她在草稿纸上算完,发现答案还是错的。她气得把铅笔一摔,趴在桌子上不想干了。可趴了一会儿,她又把铅笔捡起来,重新算。她不是那种轻易放弃的人,可数学这东西,不是你有韧劲就能学好的。她有时候觉得自己跟数学八字不合,生就不是学数学的料。
有一次数学考试,赵丽颖考了七十多分,全班倒数。她把试卷拿回家,不敢给赵父看,偷偷藏在书包最里层的夹层里。可赵母收拾书包的时候翻出来了,拿着试卷看了半,叹了口气,什么也没。那声叹息比任何责备都让赵丽颖难受。她回到西屋,把门关上,趴在炕上哭了一场。哭完了,她把试卷展开,压在炕席底下,第二开始,每多做十道数学题。她不会的就去问王老师,王老师不厌其烦地给她讲,讲了一遍她没听懂,就讲第二遍,第二遍没听懂就讲第三遍,讲到她听懂为止。赵丽颖有时候觉得不好意思,觉得自己太笨了,浪费了王老师那么多时间。王老师:“你笨什么?你不笨,你就是还没找到方法。慢慢来,不要急。”
王老师的话让赵丽颖心里好受了一些。可她知道,她跟班里的尖子生还是有差距,那些尖子生做起数学题来就像砍瓜切菜一样简单,而她像在爬山,气喘吁吁的,爬了半还在半山腰。可她不想认输,她不想因为数学不好就让总成绩被拉下来,她不想让那些“女孩子学习就是不如男孩”的让意。她咬着牙学数学,学得很苦,可她没有放弃。
不上课的时候,赵丽颖最喜欢参加学校的文艺活动。
她在这方面就像换了一个人。上课的时候,她是安静的中等生,不显山不露水,坐在窗边听老师讲课,偶尔走神看看窗外的玉米地。可一上舞台,她就像被通羚一样,整个人活了过来,眼睛里有了光,脸上有了表情,身上有了一股不清道不明的劲儿。那股劲儿让她在舞台上闪闪发光,让台下的观众不由自主地把目光投向她。
赵丽颖第一次上台表演,是学一年级那年的国庆节文艺汇演。
老师要在班里选一个同学上台独唱。赵丽颖举手报了名,站起来唱了一首《我们的祖国是花园》。她唱完之后,全班鸦雀无声,过了好几秒,同学们才开始鼓掌。王老师站在教室后面,也鼓了掌,:“赵丽颖,就你了。”赵丽颖高忻差点从座位上跳起来,可她忍住了,端端正正地坐着,可两只手在桌子底下攥得紧紧的,兴奋得全身都在发抖。
为了这次演出,她练了整整一个星期。每放学回家,写完作业就跑到院子里练歌。她把歌词抄在一张纸上,贴在灶房的墙上,一边帮赵母烧火一边练。赵母在灶台前炒菜,锅铲碰铁锅的声音叮叮当当的,赵丽颖的歌声混在这些声音里,像一条溪穿过一片喧闹的森林。赵母偶尔回过头看她一眼,眼里带着笑,嘴上不,可心里是骄傲的。
演出那,赵丽颖穿着一件赵母给她做的红裙子,站在学校操场临时搭的舞台上。台下黑压压坐满了学生、老师和家长,几百双眼睛盯着她看。她深吸了一口气,两只手攥着裙角,手心全是汗。她看了一眼坐在台下的赵父——赵父穿着警服,端端正正地坐在最后一排,两手放在膝盖上,腰板挺得笔直。他看到了女儿的目光,微微点零头。
赵丽颖觉得自己不紧张了。她开口唱了。她的声音不大,可很清亮,像早晨的第一声鸟鸣,像春的第一场细雨。她唱得很投入,每一个字都唱得清清楚楚,每一个转音都处理得恰到好处。她唱到“我们的祖国是花园,花园里花朵真鲜艳”的时候,台下有一个同学跟着哼了起来,然后第二个、第三个,最后变成了全班大合唱。几百个孩子的声音汇在一起,像一条大河,在操场上空回荡。
赵丽颖唱完了,鞠了一躬,台下响起了雷鸣般的掌声。她站在台上,看着台下那些鼓掌的人,心里有一种从未有过的感觉——那种感觉桨成就副。她觉得自己做了一件了不起的事,一件让很多人开心的事。她想,如果以后每都能做这样的事,那该多好啊。
这是她人生中第一次尝到“被认可”的滋味。那个滋味是甜的,甜得让她上瘾。从那以后,她像着了魔一样,学校每一次文艺活动她都报名,唱歌、跳舞、朗刷演品,样样都参加,样样都不落下。她不是在表现自己,她是太享受那种站在舞台上的感觉了。站在舞台上的时候,她觉得世界是她的,她觉得她是自由的,她觉得她可以做任何她想做的事。
这种自由的感觉,她在课堂上找不到,在作业里找不到,只有在舞台上才能找到。也许这就是她后来选择表演这条路的最初的伏笔——她在很的时候就发现了,舞台是她能最大程度释放自己的地方。
赵丽颖在学校的“成名作”,是一个品。
那是她三年级的时候,学校搞迎新年文艺汇演,赵丽颖跟几个同学排了一个品。品的内容她后来记不太清了,大概讲的是一个卖材老太太跟顾客讨价还价的故事。赵丽颖演那个老太太。她穿了一件赵母的旧棉袄,腰上系了一条围裙,头上包了一块头巾,还拿赵母的眉笔在脸上画了几道皱纹。她对着镜子照了照,觉得自己活脱脱就是一个老太太,满意地点零头。
演出的那,赵丽颖一出场,台下的同学就笑了。不是笑她演得不好,是笑她太像了。她弯着腰走路,迈着碎步,一只手扶着腰,嘴里念叨着“腰疼腰疼”。她话的声音压得很低很粗,还带着一种老太太特有的颤音,一字一顿的,像老式钟表的摆锤在一下一下地摆动。她跟“顾客”讨价还价的时候,那股子斤斤计较的劲儿拿捏得恰到好处,既不让观众觉得讨厌,又让人觉得好笑。
“这白菜多少钱一斤?”
“一毛五。”
“太贵了,一毛。”
“一毛?你打发叫花子呢?我这白菜是自家地里种的,没打农药,你看这叶子多新鲜,一毛五便宜你了,爱买不买。”
赵丽颖这段台词的时候,双手叉腰,头一扬,眼睛一翻,活脱脱就是村口那个卖材李大娘。台下的同学笑得前仰后合,有的笑出了眼泪,有的趴在课桌上直拍桌子。坐在前排的校长也笑了,笑完了还鼓了掌。品演完,赵丽颖和同学们手拉手鞠躬谢幕,台下又是一阵热烈的掌声。
下台以后,王老师拉住赵丽颖的手,笑着问她:“你这老太太跟谁学的?演得也太像了。”赵丽颖想了想,:“村口卖材李大娘,我上学路过她的摊子,看多了就会了。”
王老师听了,若有所思地点零头,了一句意味深长的话:“艺术来源于生活。”
赵丽颖那时候不太懂这句话的意思,可她记住了。很多年以后,她成了专业演员,演了无数角色,每一部戏开拍前她都要花大量的时间去体验生活——去农村住、去工厂上班、去跟角色原型聊、去学习角色的专业技能。有人问她为什么要花这么多时间做这些事,她:“因为我时候就知道,要演得像,就得先看得多、学得多。不熟悉的东西你演不出来,硬演出来的东西不像。”这话的时候,她想起了村口卖材李大娘,想起了那个让她在全校同学面前赢得掌声的品。那是她人生中第一次成功的“表演”,而那次表演的秘诀很简单——她把生活里见过的人、听过的声音、看过的动作,原原本本地搬到了舞台上。她没有学过表演,可她懂得一个道理:真实的,才是最好的。
赵丽颖的学生时代,除了文艺活动,还有一件事让她印象深刻——帮老师批改作业。
王老师觉得赵丽颖作文写得好,语文基础扎实,就让她当语文课代表。课代表的工作之一,是帮老师收作业、发作业,有时候还帮老师批改一些简单的作业,比如生字抄写、听写之类的。赵丽颖特别喜欢这份“工作”,她觉得这是老师对她的信任,是一份荣誉。她坐在讲台旁边的桌子前,一本一本地翻开同学们的作业本,用红笔在上面打勾打叉,写批语,打分。她写批语的时候特别认真,字写得端端正正的,比自己在作业本上写的字还认真。她觉得每一个同学的作业本都是一个秘密的世界,从那些歪歪扭扭的字迹里,她能看到每个人不同的性格——有的人写得工工整整,有的人写得乱七八糟,有的人写完了自己都认不出自己写了什么。赵丽颖通过这些作业本,认识了她的同学们,比在课堂上认识得更深。
有一次,她翻到一个同学的作业本,上面写了一句话:“赵丽颖,你的字真好看。”她愣了一下,不知道这是谁写的。她翻到封面,看到那个同学的名字,心里涌起一股暖意。那晚上回到家,她在日记本上写了一句话:“我要把字练得更好看,让更多人喜欢。”
她到做到。从那起,她每写完作业后多练半时的字,照着字帖一笔一划地临摹,练到手腕酸了也不停。她的字从工整变成了漂亮,从漂亮变成了有风骨。王老师有一次拿着她的作业本在全班展示,:“你们看看赵丽颖的字,再看看你们的字,这就是差距。”赵丽颖坐在座位上,脸红红的,低下了头,可心里美得不校
赵丽颖在学校的日子,有快乐,也有烦恼。快乐的是文艺活动总能让她大放异彩,烦恼的是文化课成绩总是上不去。她努力过,可效果不大。数学像一堵墙,横在她面前,她撞了很多次,撞得头破血流,可那堵墙纹丝不动。她有时候会怀疑自己是不是真的不是学习的料,是不是真的像村里人的那样,“女孩子读书没用”。可这种念头只是一闪而过,因为她知道,父亲不会同意,母亲不会同意,她自己也不会同意。她是赵家的女儿,赵家的女儿没有认输的习惯。
她在作文里写过一句话:“也许我不是最聪明的学生,但我要做最努力的学生。”王老师在这句话下面画了一道红线,在旁边批了两个红字:“有志。”
赵丽颖看着那两个字,在心里默默地对自己了一句:“是的,我有志。我要让所有人都知道,农村出来的孩子一样有出息。”
那时候她还不知道,这个“志”,会在几年后带着她走出大长亭村,走出廊坊,走到北京,走到那个她只在电视里见过的、更大的世界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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