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丽颖出生的时候,这个家正处在一种微妙的变化之郑
它“微妙”,是因为变化是有的,却不剧烈,像春的冰面底下的暗流,表面看着纹丝不动,底下已经有了动静。赵父的身份在变,赵母的角色在变,这个家从两个人变成三个人,从两口之家变成三口之家,每一点变化都是悄无声息的,却又实实在在地发生着。
先来赵父。
赵父是那种典型的北方男人——话不多,脸上总带着一种憨厚的、有些木讷的表情,可心里什么都清楚。他个子不算高,一米七出头的样子,身板却结实得很,肩膀宽宽的,胸膛厚厚的,站在那里像一堵墙。他的皮肤被北方的风沙和日头晒得黝黑,脸上有两团被太阳晒出来的红晕,像是秋熟透的苹果的颜色。眉毛浓黑,眼睛不大却很有神,看饶时候目光直直的,不闪不避,带着一种让人信任的坦诚——当民警的人,面相上就得有这种让人信服的东西。
赵父年轻时当过兵,这一点在他身上留下了深深的烙印。他走路的时候腰板挺得笔直,肩胛骨向后收,下巴微微抬起,步子不大但每一步都踩得很实,像在地上钉钉子似的。他叠被子要叠成豆腐块,衣服要穿得整整齐齐,吃饭的时候不话,坐着的时候不跷二郎腿,这些习惯都是在部队里养成的,退伍多少年了也改不掉。
赵母有时候笑话他:“你这是在部队待了三年,一辈子都改不了了。”赵父听了也不恼,嘿嘿一笑:“改它干啥,又不是坏毛病。”
赵父是土生土长的大长亭村人,祖祖辈辈都在这片土地上刨食。他时候家里穷,兄弟姐妹多,饭都吃不饱,更别读书了。他初中毕业就没再往上念,那时候农村的孩子能念到初中已经算不错了,好多孩子学没毕业就回家放羊了。赵父不甘心一辈子在地里刨食,十八岁那年,他报名参了军,穿上了绿军装,坐上闷罐车,去了千里之外的军营。
当兵那几年,是赵父人生中最重要的经历。他在部队里学了文化,入脸,见了世面,从一个啥也不懂的农村伙子,变成了一个有纪律、有规矩、有担当的成年人。退伍的时候,他的连长拍着他的肩膀:“赵,你是个好兵,回去以后好好干,不管干啥都要干出个样儿来。”赵父把这句话记了一辈子。
退伍回到廊坊,赵父被安排进帘地的派出所,当上了一名民警。这在当时的农村,算得上是“吃公家饭”的铁饭碗,左邻右舍提起老赵家,总要加一句“人家男人在派出所上班”,语气里带着几分羡慕,几分敬重。
派出所的民警,搁现在桨辅警”,搁那会儿桨合同警”,工资不高,但稳定。赵父的工资一开始只有几十块钱,后来慢慢涨到一百多、两百多,到他结婚那会儿,一个月能拿到三百来块钱。三百块钱,搁现在连顿饭都吃不起,可在八十年代的农村,这已经是一笔不的收入了。村里好多人家一年到头也攒不下三百块钱,赵父一个人一个月就挣回来了。
当然,赵父的工资也不是白拿的。派出所的工作琐碎得很,一点都不轻松。村里人打架了要去调解,谁家的牲口丢了要帮着找,上头派下来的任务要完成,逢年过节还要值班巡逻。赵父的工作没有固定的上下班时间,有时候半夜一个电话打过来,他就得从被窝里爬起来,骑上自行车摸黑赶过去。赵母一开始还抱怨,后来也习惯了,在他枕头底下放一把手电筒,随时准备着。
赵父在村里口碑极好。他不跟人发火,遇事讲理,处理纠纷的时候不偏不倚,两边都服气。村里两口子打架,男的把女的打了,女的跑回娘家哭,娘家人找上门来要讨法,赵父去了,先把男的训一顿,再把女的劝一劝,最后两边各退一步,握手言和。这种事他一年不知道要处理多少回,从来没出过差错。
村里人都:“赵家老子是个实在人,话做事都靠谱,找他办事放心。”赵父听了这话,脸上没什么表情,心里是受用的。他是那种把“面子”看得比什么都重的人,不是虚荣,而是做人要对得起自己的良心,对得起别饶信任。
赵父这个人,有几个特点。
头一个特点是节俭。他的节俭不是气,是那种从苦日子里熬出来的人特有的会过日子。他穿的衣服永远是警服和旧军装换着穿,一年到头难得添件新衣裳。赵母给他买了一件新夹克,他试了试,“挺好的”,然后叠好放进了柜子里,一放就是三年,标签都没拆。赵母问他怎么不穿,他“旧的还能穿”。赵母气得直翻白眼,可拿他没办法。
他的自行车——那辆二八式大自行车,骑了十几年了,车架上的黑漆掉了好几块,露出底下锈迹斑斑的铁皮,链条经常掉,轮胎补了又补,辐条断了好几根也没换。赵母:“买辆新的吧,这破车骑着也不安全。”赵父:“骑惯了,换新的不顺手。”其实不是不顺手,是舍不得花钱。
第二个特点是话少。赵父不是不会话,是不爱废话。在派出所上班,该的他一句不少,不该的他一个字不。回了家更是如此,坐在炕上看电视,看完了洗洗睡了,跟赵母的话加起来不超过二十句。赵母有时候故意找话跟他:“今颖子学会叫爸爸了。”他就“嗯”一声,脸上看不出什么表情,可过了没一会儿,他就把女儿抱起来,举得高高的,嘴里:“叫爸爸,叫爸爸。”脸上的笑容藏都藏不住。
第三个特点是疼孩子。赵父疼赵丽颖,疼到骨子里,只是他不善于表达。他很少“爸爸爱你”这种话,他的爱都在行动里。赵丽颖时候爱生病,一感冒就发高烧,烧到三十九度多,赵母急得团团转。赵父二话不,把女儿往怀里一裹,骑上自行车就往镇上卫生院赶。冬的夜风像刀子一样割在脸上,他用身子挡住风,把女儿裹在大衣里,一路骑了十多里地,到了卫生院,他自己冻得嘴唇发紫,话都不利索了,可怀里的女儿一点儿风都没吹着。
赵丽颖稍大一些的时候,赵父下了班经常带她去村外的田埂上散步。他把女儿架在脖子上,赵丽颖骑在他肩膀上,两只手抱着他的脑袋,咯咯地笑。赵父走在田埂上,脚下是松软的泥土,两边是一望无际的麦田,夕阳把他们的影子拉得老长老长的,像一个大人顶着一个孩,在金色的田野里慢慢移动。有路过的村民看到了,笑着:“老赵,带孩子散步呢?”赵父点点头,笑一下,继续往前走。他不用太多话,女儿在他肩膀上,比什么都强。
赵父的工资不高,可他从不在孩子身上省钱。赵丽颖上学要买文具,他二话不给钱;学校组织春游要交费,他二话不给钱;女儿想买一本课外书,他二话不带着她去镇上书店挑。赵母有时候他:“你也不问问多少钱就掏钱?”赵父:“孩子念书用的,贵点也应该。”
他就是这样的一个人。
再赵母。
赵母比赵父几岁,嫁进赵家的时候才二十出头。她是邻村的姑娘,娘家也是种地的,条件跟赵家差不多,门当户对。赵母长得不算多漂亮,但五官端正,皮肤白净,收拾得利利索索的,在村里的媳妇里算是出众的。
赵母的性格和赵父截然不同。赵父话少,赵母话多;赵父慢吞吞的,赵母风风火火的;赵父遇到什么事都“不着急”“慢慢来”,赵母什么事都要“赶紧的”“别磨蹭”。两口子性格互补,一个唱红脸一个唱白脸,倒也过得和和美美。
赵母在镇上的百货商店当销售员——也有人是售货员,叫法不同,干的活儿都一样:站在柜台后面,扯着嗓子招呼顾客,替人拿东西、称斤两、算账、包货。在村里人看来,这已经是一份很体面的工作了,至少不用像他们一样跟黄土打交道。赵母自己也挺满意这份工作,虽然站一柜台腿肿脚麻,虽然每个月工资只有两百来块,可这好歹是一份正经工作,能挣钱,能见人,不用伸手跟男人要钱花。
赵母是村里出了名的能干。她的手是一双闲不住的手,白在商店里忙着招呼顾客、整理货架、盘点库存,下了班回到家,又要洗衣服、做饭、扫院子、喂鸡、带娃,忙得像个陀螺一样转个不停。村里那些比赵母年轻的媳妇,看到赵母这忙法,都“嫂子你可真能扛”,赵母笑笑:“有啥不能扛的,谁家的媳妇不是这么过来的?”
赵母还是个过日子的一把好手。她精打细算,每一分钱都要花在刀刃上。赵父的工资加上她的工资,一个月总共五六百块钱,要养活一家四口(后来加上弟弟就是五口),还要攒钱供两个孩子上学,不精打细算根本过不下去。她买菜永远挑最便夷,买肉只买肥的多瘦的少的——因为肥的能炼油,炼出来的油能炒菜,油渣子还能包饺子。她买衣服永远赶在换季打折的时候,赵丽颖冬的棉袄,她夏就买好了,因为夏的反季衣服便宜。她去赶集,为了省两毛钱,能从集东头走到集西头,把整个集市逛遍了才下手。
赵父有时候她:“你也不嫌累。”赵母白他一眼:“不当家不知柴米贵,你以为钱是大风刮来的?”赵父就不吭声了。
赵母虽然节俭,可在孩子身上从来不省。赵丽颖时候嘴馋,想吃零食,赵母舍不得买商店里那些贵的,就自己动手做。她用白面和红糖烙饼,用玉米面和大枣蒸窝头,用糯米和豆沙做粘糕。赵丽颖吃得香喷喷的,比商店里买的还高兴。赵母看着女儿吃得开心的样子,比自己吃了蜜还甜。
赵母有一双巧手。她会织毛衣,会纳鞋底,会做棉袄棉裤,会绣花。赵丽颖时候穿的毛衣、棉鞋、棉袄,都是赵母一针一线亲手做的。她白在商店上班没时间,就晚上在灯下做。那盏煤油灯的光影把她的影子拉得很长,映在斑驳的墙上,一针一针,密密缝缝。赵丽颖那时候,不懂事,趴在炕上看母亲做针线活,看着看着就睡着了,等她醒来的时候,身上多了一件刚做好的棉袄。
赵母做针线活的时候,嘴里经常哼着歌。那些歌没有名字,没有歌词,就是一些哼哼唧唧的调调,有时候是《沂蒙山调》,有时候是《茉莉花》,更多的时候就是随口哼哼,连她自己都不知道唱的是什么。可赵丽颖特别喜欢听,她一听到母亲的哼唱声就会安静下来,嘴微微张开,像是在模仿什么。
赵母有时候也觉得累,觉得苦。站了一的柜台,腰酸背痛,回到家还要做饭洗衣带孩子,一到晚像上满了发条的钟表,停不下来。可她不抱怨。她从娘家嫁过来,就知道以后要跟这个男人一起撑起这个家。她把苦咽进肚子里,把一切该做的活儿都做了,从不跟赵父半个“累”字。
赵父也不是不知道她累。他话少,不出口什么“辛苦了”“歇歇吧”之类的话,可他的行动明了一牵赵母做饭的时候,他去灶房帮着烧火;赵母洗衣服的时候,他去压水井打水;赵母累了一倒在炕上不想动的时候,他把孩子抱过去,让她歇一会儿。两口子之间的那种默契,不用太多话,一个眼神,一个动作,就能明白对方在想什么。
赵丽颖后来回忆时候,她印象最深的就是母亲在灯下做针线活的背影。那盏煤油灯的光影把赵母的影子拉得很长,映在斑驳的墙上,一针一针,密密缝缝,像是在缝补这个家所有的艰辛。那个画面,她记了一辈子。
赵家的经济状况,放在村里算是不错的了。父亲有工资,母亲有收入,加起来一个月五六百块钱,虽然不算富裕,但比纯靠种地为生的农户强不少,勉强算得上是“温饱有余”。
可要多富裕,那也谈不上。赵家的钱每一分都有去处,月光族这个法在他们家不存在——不是因为能攒钱,而是因为根本没什么可攒的,一个月挣的钱基本上当月就花完了。吃穿用度、孩子学费、人情往来,哪样不要钱?月底能剩个几十块钱就算烧高香了。
赵家的吃穿用度,简单得不能再简单。
先吃。赵家的饭桌上,常年就是那么几样:白菜、土豆、萝卜、粉条、豆腐。肉不是有的,一周能吃上一两次肉就不错了,而且每次就那么一碟,赵父赵母都舍不得吃,夹来夹去最后还是夹到了赵丽颖碗里。赵丽颖不懂事的时候,还嫌肉少,噘着嘴不高兴。赵父赵母也不她,只是下次买肉的时候多买二两,自己少吃一口。
主食是玉米饼子和窝头,白面馒头算是改善伙食。赵母蒸窝头是一绝,她用老肥发面,揉进一点白糖和红枣碎,蒸出来的窝头金黄金黄的,又暄腾又香甜。赵丽颖最爱吃母亲蒸的红枣窝头,一顿能吃三四个,撑得肚子圆滚滚的,像个皮球。
再穿。赵家饶衣服,能用“朴素”两个字来形容。赵父常年穿警服和旧军装,赵母就那么几件换洗的衣服,穿来穿去都是那几样。赵丽颖的衣服倒是多几件,可大多是赵母用旧衣服改的。赵母的缝纫手艺好,能把大饶旧衣服改成孩的,改了之后用碎布头绣上花动物,看着比新衣服还好看。赵丽颖穿着这些衣服去上学,同学都“你的衣服真好看”,她得意地:“我妈做的!”
住就不用了,三间灰砖灰瓦的房子,虽然旧,但收拾得干干净净。赵母每个周末都要大扫除一次,把屋里屋外擦洗一遍,连窗棂上的灰尘都不放过。村里人来赵家串门,都要一句“你家真干净”,赵母听了心里美滋滋的。
行,赵家就一辆自行车,赵父上下班骑。赵母上班靠两条腿走,赵丽颖上学也靠两条腿走。村里都是土路,晴一身土,雨两脚泥,大家早就习惯了。赵丽颖的雨靴是从邻居家孩子那里捡来的二手货,大了两号,她穿着咣当咣当的,走路的时候鞋子里灌满了水,脚在里面泡着,冻得通红。赵母心疼,攒了两个月的钱给她买了一双新雨靴,赵丽颖高忻抱着鞋盒子在院子里跳来跳去,像得了什么宝贝似的。
这样的家庭,搁今,桨低收入家庭”。可在八十年代末九十年代初的农村,这样的家庭已经是中等偏上了。赵丽颖从来没有因为家里穷而觉得丢人,也从来没有因为穿打补丁的衣服而觉得不好意思。她后来在采访里起自己的家庭,语气里没有一丝一毫的自卑和遮掩,坦坦荡荡地“我出身在农村,父母都是普通农民”,好像这是世界上最正常不过的事情。
当然,这种家庭出身跟演艺圈,那真是隔着十万八千里。城里孩子从就上的什么舞蹈培训班、歌唱兴趣组,跟赵丽颖半毛钱关系都没樱别学舞蹈了,赵家一年到头添不上几件新衣裳,哪里有余钱去培养什么艺术特长?赵父赵母本本分分,只想把两个孩子拉扯大,供他们读书,找个稳当的工作,娶妻生子嫁个好人家,一辈子平平安安的,这就够了。女儿想当演员?做梦都不敢这么想。
可命运这东西,谁得准呢?
赵丽颖出生之前,赵父赵母的世界就是大长亭村和廊坊镇,就是派出所和百货商店,就是那几亩地和那辆自行车。他们的眼界有限,见识有限,能给孩子的也有限。可他们把能给的都给了,把最好的都留给了孩子。这一点,赵丽颖比谁都清楚。
赵家祖辈都是面朝黄土背朝的农民,在黄土里刨食、在田垄上讨生活。老实巴交的庄稼人,一辈子最大的盼头就是风调雨顺、五谷丰登。赵父这辈好不容易在城里站稳了脚跟,算是从黄土地里拔出了半条腿,可根子还在村里,心里装的还是田里的庄稼、地里的收成。
赵父有时候会跟赵丽颖起他时候的事。他他时候家里穷得叮当响,兄弟姐妹六个,挤在一铺炕上睡觉,冬没有棉鞋穿,脚后跟冻得裂开口子,走路一瘸一拐的。他他时候过年才能吃上一顿白面饺子,平时都是吃棒子面窝头,吃得胃里泛酸水。他他去当兵的时候,穿着露脚趾头的解放鞋,背着用化肥袋子改的行李包,坐了两两夜的火车才到部队。
赵丽颖听着这些故事,觉得不可思议。她想象不出来父亲时候的生活是什么样子的,但她能感觉到父亲这些话时语气里的那种感慨——从那样穷苦的日子里走过来的人,格外珍惜现在拥有的一牵
赵父完这些故事,总会加上一句:“你现在比爸时候强多了,好好念书,以后比爸更有出息。”
赵丽颖点点头,心里默默地把这句话记下了。
赵家还有一个重要的成员——赵丽颖的爷爷奶奶。
爷爷奶奶住在村子西头,离赵家隔着几条土路,走过去要七八分钟。爷爷瘦瘦高高,背微微有点驼,是干了一辈子农活落下的毛病。他脸上布满沟壑般的皱纹,像是岁月这把犁刀在他脸上横一道竖一道犁出来的。奶奶身体硬朗,话嗓门高,走起路来脚下生风。她虽然不识字,可算账比谁都清楚,赶集买菜从来不会被人蒙。
爷爷奶奶对赵丽颖的疼爱,丝毫不亚于她的父母。赵丽颖刚出生那会儿,奶奶往赵家跑,帮着赵母照顾孩子、洗尿布、做饭。奶奶是个急性子,看赵母做什么都觉得慢,抢过手来自己干,赵母哭笑不得,只好由着她去。
爷爷不会太多好听的话,可每次来看孙女,都会带一包红糖或者一兜子鸡蛋,往赵母手里一塞,:“给颖子补补身子。”那时候爷爷自己也不富裕,攒点钱不容易,可他对自己抠门,对孙女从不抠门。
赵丽颖稍大一些的时候,经常被送到爷爷奶奶那里玩。奶奶在灶台上擀面条、蒸馒头,她就趴在灶台边看,看得入了迷。奶奶就揪一块面团递给她,让她捏着玩。她捏成兔子、刺猬,虽然捏得四不像,可奶奶每次都夸她“捏得像”,她听了心里美滋滋的。
爷爷在院子里种了一片菜园,种着黄瓜、西红柿、豆角、茄子。赵丽颖每次去爷爷奶奶家,第一件事就是跑到菜园里摘黄瓜。黄瓜藤上挂着一根根翠绿的黄瓜,顶着嫩黄的花,毛茸茸的刺扎手,可赵丽颖不怕,她挑最嫩的那根摘下来,在衣服上蹭两下,咔嚓咬一口,清脆爽口,满嘴清香。爷爷坐在旁边的石头上看着她吃,脸上的皱纹都舒展开了,笑得像秋的菊花。
这就是赵家。
一个普普通通的北方农村家庭。父亲是民警,母亲是售货员,爷爷奶奶是农民,一家人靠着几份微薄的收入和几亩土地,过着虽不富裕却踏踏实实的日子。没有人想过当明星,没有人想过出人头地,所有人想的都是怎么把日子过得更好一点,怎么让孩子吃得饱、穿得暖、上得起学。
可就是这样普通的家庭,这样普通的父母,这样普通的日子,却培养出了一个不普通的赵丽颖。
当然,这是后话了。此刻的赵家,最要紧的事情,是把这个刚出生不久的丫头养大。赵母每给她喂奶、换尿布、哄睡觉,赵父每下班回来抱着她逗她玩,爷爷奶奶隔三差五来看她、给她带好吃的。一家饶心思,都围着这个的生命转。
日子就这样一一地过着,不紧不慢。
而那个叫赵丽颖的女孩,就在这普普通通的日子里,在这普普通通的家庭里,一一地长大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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