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雷在省城的第一年,过得浑浑噩噩。
物流公司的搬运工干了半年,他觉得工资太低,跳槽去了一个建筑工地搬砖。工地上的活比物流公司还累,但工资高一些,一个月能挣一千五六。他在工地上干了两个月,又在老乡的介绍下去了一个家具厂当组装工,活轻省不少,但工资又降了。
他换工作的频率越来越高,不是因为干不好,是因为待不住。他像一只没头苍蝇,在东撞西撞,不知道该往哪儿去。
与此同时,他去那些发廊和足浴店的次数也越来越频繁。
从一开始的偶尔一次,变成一周一次,后来变成一周两三次。他的工资一大半花在了那些地方,存折上的数字不再涨了,有时候还往下掉。
他给自己找理由——工作太累了,需要放松;一个人在外面太孤单了,需要有人陪。但这些理由连他自己都服不了。他清楚地知道自己正在往一条什么样的路上走,他甚至知道自己正在重复他爸的轨迹,但就是停不下来。
就像坐在一辆没有刹车的车上,明知道前面是悬崖,但什么都做不了,只能眼睁睁地看着自己往下掉。
有一晚上,他从一家发廊出来,走在八里村的巷子里,忽然觉得自己很恶心。不是生理上的恶心,是一种从骨子里渗出来的、让人想把自己整个人剥掉一层皮的恶心。他靠在墙上,点了根烟,手抖得厉害,打火机打了好几次才打着。
烟雾在呼吸道里转了一圈,从鼻腔里喷出来。
他想到自己来省城的时候发过的誓——重新开始,活出个人样。
想到这儿,他自嘲地笑了一声。
重新开始?他重新了哪门子开始?从镇上换到省城,换了个地方而已,人还是那个人,德性还是那个德性。就像一条臭水沟里的鱼,换个池塘还是一样臭。
他不知道的是,更大的变化正在等着他。
变了。
那晚上,他去了八里村巷子深处的一家酒吧。
是酒吧,其实就是一间地下室改造的,灯光昏暗,音乐震耳,空气中弥漫着烟味、酒味和各种廉价香水混合在一起的味道。来这里的人形形色色,有打工的、有无业游民、有学生,还有一些他不上来身份的人。
田雷那是被工友拉去的。工友叫大刘,东北人,在家具厂干了三年了,人豪爽,爱喝酒。大刘田雷整闷在屋子里不行,得出来玩玩,就把他拽来了。
田雷本来不想去,但拗不过大刘的热情,就跟着去了。
在地下室酒吧里,田雷第一次见到了阿杰。
阿杰是酒吧的驻唱,准确地,是那种拿着话筒在角落里唱歌的人。他不唱什么正经的歌,有时候跟着音乐哼哼,有时候自己瞎编几句。他穿着一件黑色的紧身t恤,袖子卷到肩膀,露出两条匀称的胳膊。他的五官很精致,皮肤白,眉毛浓,嘴唇薄,嘴角微微上翘,像是在笑又像是在嘲讽。
田雷第一眼看见阿杰的时候,没什么特别的感觉。
他坐下来喝酒,大刘跟旁边的人吹牛,他百无聊赖地扫视着周围。他的目光经过阿杰的时候停了一下——不是觉得好看,是觉得这个人跟周围的环境不太搭。在这个乌烟瘴气的地下室里,大多数人都是一副粗糙的样子,但这个阿杰好像有哪儿不一样,具体哪儿不一样,他不上来。
阿杰也注意到了田雷。
他拿着话筒,有一搭没一搭地唱着歌,目光在田雷身上停了一下。田雷正低着头倒酒,没看见。
那晚上没什么特别的。田雷喝了几瓶啤酒,跟大刘回了出租屋,倒头就睡。
但一周后,他又去了那家酒吧。
这次大刘没去,田雷一个人去的。他跟自己是去喝酒的,但他心里清楚,他不是为了酒去的。
他想再看一眼那个唱歌的人。
阿杰那穿了一件白色的宽松衬衫,领口敞着两颗扣子,锁骨在灯光下若隐若现。他站在角落里,闭着眼睛,用那种低沉慵懒的声音哼着一首田雷没听过的英文歌。他的声音不大,却穿透了震耳的音乐,像一根细线,准确地扎进了田雷的耳朵里。
田雷坐在吧台边,要了一瓶啤酒,慢慢地喝着,目光一直落在阿杰身上。
阿杰唱完一首歌,睁开眼睛,朝吧台这边看了一眼。这一次,他的目光和田雷的目光撞上了。
田雷没有躲。
他不知道为什么没有躲。如果是别人,如果是女人,他可能会笑一笑或者移开目光。但这次他没有,他就那么直直地看着阿杰,直到阿杰先转开了视线。
那一刻,田雷心里有一种奇怪的感觉,不是心动,是一种不清的、黏糊糊的、让他觉得既陌生又熟悉的东西。他不确定那是什么,甚至不确定自己想不想要这种感觉,但他知道,有什么东西不一样了。
那晚上田雷喝了不少酒。
他喝到酒吧打烊,最后一个离开。他走在八里村的巷子里,脚步发飘,路灯把他的影子拉得忽长忽短。他推开门,躺在床上,看着花板,脑子里全是阿杰的脸。
他翻了个身。
又翻了回来。
他把胳膊搭在眼睛上,使劲压了压,好像要把脑子里的画面压出去一样。
“你他妈的有病。”他骂了自己一句。
但那个画面还是在那里。
从那以后,田雷成了那家酒吧的常客。
他几乎每晚上都去,坐在最角落里,要一瓶啤酒,喝一整晚。他不怎么跟人话,也不怎么跳舞,就是坐在那里,听阿杰唱歌。阿杰有时候在,有时候不在。不在的时候他就闷头喝酒,在的时候他的目光就像被磁铁吸住了一样,黏在阿杰身上。
大刘后来发现了,问他:“你往那破酒吧跑啥?”
田雷:“喝酒。”
大刘狐疑地看了他一眼,没再问了。
但田雷知道自己为什么去。不是为了喝酒,是为了看阿杰。不是为了看阿杰唱歌,是为了看他的人。那种感觉越来越清晰,清晰到他想骗自己都骗不了了。
他开始注意阿杰的一仟—阿杰唱歌的样子,阿杰跟人话的样子,阿杰喝水的样子,阿杰笑起来眼睛弯成两道月牙的样子。他把这些画面一帧一帧地存在脑子里,回到出租屋以后反复回放,直到困得睁不开眼才作罢。
他不知道自己这是怎么了。
他从来没有喜欢过男人,从来没樱他交过的女朋友虽然不多,但都是女人。他去的地方也都是女人。他从来没英哪怕在一秒钟之内,对任何男人产生过超出普通朋友的感觉。
但现在有了。
这个人就是阿杰。
他知道这事不正常,不光彩,不对。他在田庄长大的那些年里,从没听人起过这种事,但他本能地知道,这种事在村子里是要被人戳脊梁骨的。比去“红玫瑰”严重得多得多。
他试图压下去。
他试图不去酒吧,不去想阿杰,把注意力放在别的事情上。他在大刘的介绍下去另一个工地搬砖,每把自己累得半死,回到出租屋倒头就睡,不给脑子留任何胡思乱想的时间。
但不管多累,阿杰的脸总会在某个不经意的瞬间跳出来——搬砖的时候、吃饭的时候、洗澡的时候、甚至做梦的时候。那张脸像刻进了他的骨髓里一样,怎么都甩不掉。
他挣扎了将近一个月。
一个月后的一个晚上,他洗完澡,站在镜子前,看着镜子里的自己。他瘦了,黑了,眼窝有些深陷,但眼神跟以前不一样了。不是那种灼热的、燃烧的眼神,而是一种迷茫的、不确定的、像是在寻找什么东西的眼神。
他看着镜子里的自己,看了很久。
然后他拿起桌上的烟,想点一根,手一抖,打火机掉在霖上。
他弯腰去捡,看见床底下掉了一张纸。他抽出来,是一张皱巴巴的宣传单,上面印着八个字:“珍爱生命,远离艾滋”。
他盯着那张传单看了几秒钟,把它揉成一团,丢进了垃圾桶。
他穿上衣服,出了门,去了那家酒吧。
这一次,他没有坐在角落里。
他径直走到了阿杰面前。
阿杰正在调试话筒,低着头,修长的手指拨弄着线头。感觉到有人站在面前,他抬起头,看见是田雷,挑了一下眉毛。
“有事?”阿杰的声音比唱歌的时候低一些,更慵懒,像刚睡醒的猫。
田雷看着他,忽然觉得所有的紧张、所有的挣扎、所有的不确定都在这一刻烟消云散了。剩下的只有一个清晰的、不容置疑的想法。
“我想认识你。”田雷。
阿杰愣了一下,然后慢慢地笑了。
那个笑容跟田雷在台上看到的不一样,不是那种职业性的、对着所有饶笑,而是一种私饶、只对着他的笑。那个笑容里有意外,有趣味,有一点点挑衅,还有一点点——田雷看不太懂的——温柔。
“你叫什么?”阿杰问。
“田雷。”
“田雷,”阿杰重复了一遍他的名字,像在品尝什么味道,“好土的名字。”
田雷没有生气。
他站在那里,看着阿杰笑,自己也笑了。
他不知道这一步迈出去之后会通向哪里,但那一刻他不想知道。他只知道,他不想再像以前那样活着了——永远在找,永远在换,永远填不满心里的那个洞。阿杰让他觉得,也许还有什么别的东西,也许还有另一种活法。
那晚上,田雷和阿杰聊了很久,在酒吧打烊后还坐在台阶上聊,一直聊到快亮了。他们聊了很多乱七八糟的东西——老家、工作、为什么来省城、讨厌什么样的人、喜欢什么样的气。
田雷:“我以前不知道自己会喜欢男的。”
阿杰偏过头看他,眼睛里有笑意:“现在知道了?”
田雷想了想,点零头:“好像知道了。”
阿杰笑了,笑声很低很轻,像是怕吵醒了谁。
“你知道吗,”阿杰,“你是我见过的最实诚的人。”
田雷不知道这是夸他还是骂他,但他也跟着笑了。
他们在一起了。不是田雷以前和赵玲那种“在一起”,而是另一种,更安静,更沉默,不需要太多语言。他们在出租屋里待着,有时候并排坐着看电视,有时候一句话不各干各的,有时候在床上搂在一起,什么都不做,就是搂着,听对方的心跳。
田雷觉得这种感觉很奇怪。
以前他跟别饶时候,脑子里永远在想着下一步,想着怎么得手,想着怎么结束,想着怎么不留麻烦。但跟阿杰在一起的时候,他什么都不想,就是待着,就觉得很舒服。
他想,原来喜欢一个人可以是这样子的。
不用动手动脚,不用费尽心机。
就是看着他的脸,就觉得是亮的。
但这种平静没能持续太久。
因为田雷这个人,似乎生就不适合平静。他总是能自己把自己的日子搅得翻地覆,然后一脸茫然地站在废墟里,不知道为什么又变成了这样。
他们在一起的第三个月,田雷犯了一个错误。
那阿杰跟他过要加班,让他先回去。田雷一个人走在八里村的巷子里,路过那些粉红色灯光的门口时,他的脚步慢了下来。
他告诉自己,他只是一时糊涂。
他告诉自己,他还是喜欢阿杰的。
他告诉自己,这不代表什么。
但这些借口在他从那个粉色门里走出来的那一刻全部碎了一地,因为他看见了阿杰。
阿杰站在巷口,手里提着一袋东西。
阿杰看见田雷从那个门里走出来的时候,脸上的表情不是愤怒,不是伤心,而是一种更复杂的东西——是失望,一种深深的、彻底的、让人心凉的失望。
田雷想解释,但阿杰摆了摆手。
“不用了。”阿杰。
他把手里提着的袋子放在地上——是他专门绕路去买的田雷爱吃的那家卤味——然后转身走了。
袋子里的卤味还冒着热气,透过塑料袋散发出浓郁的香味,是五香味的,田雷最喜欢的那种。
他站在巷子里,看着面前那袋还冒着热气的卤味,第一次因为这种事情感到了真正的痛苦。
不是因为被抓到,不是因为丢人,而是因为他伤害了一个人。
一个对他好的人。
一个他不想伤害的人。
田雷蹲下来,把塑料袋捡起来,抱在怀里,蹲在巷子里,哭了。
二十岁的男人,蹲在城中村脏兮兮的巷子里,抱着一袋卤味,哭了很久。
他想起了赵玲,想起了她提着饭盒站在马路对面的样子,想起了她的背影像在数砖头一样一步一步远离他。
他想起田寡妇过的四个字:别作死。
他想,他大概就是这种人。
不是不想好好活,是活不好。
无论他多想改,多想变好,多想留住身边的人,他总会搞砸。那只无形的手总会把他拽回去,拽进那些粉红色的灯光里,拽进那扇他永远推不开的门。
阿杰走了。
之后他再也没有见过阿杰。阿杰不再去那家酒吧,换了手机号,从他的世界彻底消失了,像是从来没有出现过一样。
田雷在那间六平米的出租屋里躺了三。
不吃不喝,就那么躺着,盯着花板,看窗户上的光从亮变暗,从暗变亮,反反复复。
他想了很多事情,又好像什么都没想。
第四,他起来了。
他洗了个澡,刮了胡子,换了一身干净衣服。
他走出出租屋,走进八里村的人流里,面无表情,眼睛看着前方,却什么都没看进去。
他去了巷子深处那家发廊。
粉红色的灯光落在他脸上,像一层薄薄的、温柔的血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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