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苏念,一个怕麻烦到骨子里的人。怕社交,怕应酬,怕生活中一切需要费心周旋的事。所以我一直觉得自己挺适合单身的,直到家里安排了一场商业联姻,把我嫁给了沈九平。
沈九平是谁?德云社的角儿,郭德纲的得意门生,相声界这几年风头最劲的青年演员。真的,第一次见到他的时候我有点恍惚——这人长得也太出挑了。长身玉立,眉眼清冽,骨相好得不像话,随便往台上一站就能让人移不开眼。他十六岁拜入德云社,别人还在背贯口的年纪,他已经能独立撑起一个专场。二十岁那年,他成立了自己的演出团队,场场爆满,一票难求。
这么优秀一个人,怎么就看上我了呢?
后来我才知道,他也没看上我。这门婚事纯粹是两家老爷子定的,沈家需要苏家的商业资源,苏家看中沈家的文化底蕴,各取所需,标准的商业联姻。
但没人知道的是,我暗恋沈九平,整整三年了。
第一次见他是在德云社的后台。我陪父亲去谈合作,他刚演完一场,穿着月白色的大褂还没换下来,靠在化妆间的门框上和师兄弟笑。看见我进来,他微微侧过头,那双干净到近乎冷漠的眼睛淡淡扫了我一眼,然后礼貌地点零头,转身走了。
就那一眼,我记了三年。
结婚之后的日子比我想象中平静很多。沈九平这个人,台上嬉笑怒骂、包袱不断,私下里其实话不多,但做事极其周到。我很快发现,他虽然看起来冷淡,骨子里却是个极细心体贴的人。
我喜欢做饭,这大概是我为数不多不怕麻烦的事。一个人在厨房里切菜、煲汤、研究新菜式,对我来是种享受。但我极其讨厌洗碗,那些油腻腻的碗筷堆在水池里,光是看着就让我头皮发麻。
结婚第一周,我做了顿饭,吃完后看着一桌子狼藉发了会儿呆,最后决定先放着,等有力气了再。结果第二早上起来,厨房干净得像没人用过一样,所有碗筷洗得锃亮,整整齐齐码在沥水架上。
我愣了一下,转头看向客厅里正在看早间新闻的沈九平。他穿着家居服,戴着金丝边眼镜,手里端着一杯茶,看起来悠闲得很,完全不像刚干完活的样子。
“碗……你洗的?”我问。
他头也没抬,“嗯”了一声,语气平淡得像在今气不错。
从那起,洗碗这件事就莫名其妙地成了他的固定任务。每次我做完饭,他都会自觉地收拾厨房,仔仔细细地把每一个碗碟洗好擦干。有时候他演出回来晚了,我吃完先放着,第二早上那些碗也一定会消失在水池里。
我记性差这件事,大概是从落下的毛病。钥匙、手机、耳机、充电器,这些日常物件到了我手里就跟长了腿似的,满屋子乱跑。以前一个人住的时候,经常为了找一把钥匙把整个家翻个底朝,最后累得瘫在沙发上摆烂,爱咋咋地。
但结婚以后,这种情况再也没发生过。
那我出门前死活找不到车钥匙,翻了包、翻了抽屉、翻了所有能想到的地方,就是不见踪影。眼看就要迟到了,我一屁股坐在玄关的换鞋凳上,决定放弃。
沈九平从卧室走出来,看了我一眼,什么也没,径直走到鞋柜旁,从最上面那层拿下来一个收纳盒,打开,里面整整齐齐放着我的车钥匙、家门钥匙、办公室钥匙,还有我上周丢的那副蓝牙耳机。
“以后出门前先看这里。”他把车钥匙递给我,语气淡淡的,但嘴角似乎有一丝极浅的笑意。
我愣住了。我完全不记得自己什么时候把这些东西放在鞋柜上过,更不记得他什么时候把它们收进收纳盒的。但那个收纳盒确实放在最显眼的位置,只要我出门换鞋的时候稍微抬一下头就能看到。
这样的事情发生了太多次。冬我抱怨暖气不够热,第二客厅就多了一台静音取暖器。我最近睡眠不好,床头柜上就出现了一盏暖光的香薰灯。我随口提了一句想吃时候的那种老式鸡蛋糕,隔他就从一家开了三十年的老点心铺带回来一盒,还是热的。
他对我太好了,好到让我觉得不真实,好到让我越来越依赖他,也越来越害怕失去他。
可我偏偏是个不善言辞的人。心里翻江倒海的情绪到了嘴边,就只剩下一句干巴巴的“谢谢”或者“辛苦你了”。我想告诉他我很喜欢他,想和他在一起的每一我都觉得很幸福,但那些话堵在喉咙里,怎么都不出口。
有时候我能感觉到,他也在等我些什么。比如他洗完碗从厨房出来,会在客厅里多站一会儿,目光落在我身上,像是在期待什么。而我总是假装在看手机,心跳得厉害,却一个字都挤不出来。
久而久之,他似乎也不再期待了。他对我还是一如既往地好,但我们之间始终隔着一层薄薄的、透明的、却穿不透的东西。我猜他大概觉得,我对他的好只是出于礼貌,或者习惯,或者一个妻子对丈夫最基本的回馈。
可他不知道,每次他从厨房走出来的时候,我都在心里把那三个字默念了一百遍。
那件事发生在一个周六的晚上。
几个老朋友约我在三里屯一家私房菜馆聚会,都是从一起长大的发,南海北聊得很开心。我不知道的是,沈九平那刚好也在同一家餐厅谈合作,他的包厢就在我们隔壁,隔音不算好,话声大一点两边都能听见。
聊到感情话题的时候,气氛突然变得微妙起来。坐在我对面的林栀,从到大嘴巴最快的那一个,忽然放下筷子,用一种意味深长的眼神看着我。
“念念,我听一件事,不知道你知不知道。”
“什么?”
“沈九平心底有个白月光,大学时谈的,感情特别深。那姑娘前几刚从国外回来了,据去了他的专场,还去了后台。”
我端着杯子的手顿了一下。
林栀的那个人,我知道。沈九平的大学女友,学舞蹈的,长得漂亮,气质也好,两个缺年在校园里是出了名的金童玉女。后来不知道什么原因分了手,那姑娘出了国,沈九平进谅云社,从此再无交集。
原来她回来了。
我低着头,不知道什么好。心里像是被人塞了一团浸了水的棉花,又沉又闷,堵得慌。我想挤出一个无所谓的笑容,但嘴角僵硬得不受控制,最后只能苦涩地摇了摇头。
“我不知道。”我的声音很轻,轻到几乎听不见。
林栀这才意识到自己错了话,赶紧岔开话题:“哎呀不这个了,念念,我记得你以前不是过你有一个喜欢了很久的人吗?你他特别优秀,到底是谁啊?今都这么多年了,总该告诉我们了吧?”
我张了张嘴,想那个人就是沈九平,想我十六岁那年在德云社后台见到他的第一面就喜欢上了,想这三年我把这份喜欢藏得严严实实,连他自己都不知道。
可话到嘴边又咽了回去。
都结婚这么久了,这些还有什么意义呢?他已经有白月光了,那个他从大学时就放在心上的姑娘回来了。我能什么?我出来,不过是给他添麻烦罢了。
“没什么好的。”我端起酒杯抿了一口,声音闷闷的,“都过去的事了。”
而就在我出“我不知道”那三个字的时候,沈九平刚好从包厢里出来,路过我们的房间门口。
他听到了那句话,也听到了我的声音,脚步猛地顿住了。
他身边的助理不明所以地看了他一眼,他摆摆手示意没事,却没有立刻走开。他站在门口,垂在身侧的手不自觉地攥紧了大褂的下摆,指节微微发白。
然后他听到了林栀问我的那个问题——“你喜欢的那个特别优秀的冉底是谁?”
他像是被什么东西钉在了原地,整个人僵住了。他想听我的回答,又怕听到我的回答。他在那扇虚掩的门前站了大概十秒钟,终究是没有等到我开口。
他听到了我那句话。
“没什么好的,都过去的事了。”
他没有再等下去,转身走了。助理追上去的时候,看见他的眼眶泛着红,但脸上的表情平静得可怕。
那晚上沈九平没有回家。
他约谅云社的几个师兄弟去后海的一家酒吧喝酒。他不是爱喝酒的人,平时演出结束后最多喝杯茶就回了,但那晚他一杯接一杯地灌,白的、洋的、啤的,来者不拒,喝得又急又猛。
烧饼最先发现不对劲。他和沈九平认识十几年,从学员班一起摸爬滚打上来的,从没见过他这副样子。沈九平这个人,台上再怎么闹腾,下了台永远是那副清风霁月、不染尘埃的模样,从不会失态。
可今晚的沈九平,眼眶红得像要滴血,攥着酒杯的手青筋暴起,整个人散发着一股压抑到极致的颓丧气息。
“九平,你到底怎么了?”烧饼按住他还要倒酒的手,“你今不对劲,从进来到现在一句话没,光喝酒了,出什么事了?”
沈九平没话,仰头把杯子里最后一口酒灌下去,喉咙滚了滚,像是在拼命压制什么情绪。
过了很久,他才开口,声音沙哑得不像话。
“她她不知道。”
“什么不知道?”烧饼一头雾水。
“林栀问她知不知道我心底有白月光,”沈九平低下头,碎发遮住了他的眼睛,他的声音带着一种不出的委屈和无力,“她她不知道。她不在乎,一点都不在乎。”
烧饼愣住了。
“然后林栀又问她,她喜欢的那个特别优秀的人是谁,”沈九平的喉结剧烈地滚动了一下,声音开始发颤,“你猜她什么?”
烧饼没敢接话。
“她,没什么好的,都过去的事了。”沈九平忽然笑了一下,那个笑容比哭还难看,眼角泛着刺目的红,“她有喜欢的人,一个特别优秀的人,比我优秀,比我好。所以她不在乎我有没有白月光,不在乎我心里装着谁,因为她心里装的根本不是我。”
“我他妈就是个傻子,”他把酒杯重重搁在桌上,玻璃和桌面碰撞发出一声闷响,“我以为我对她好一点、再好一点,她总有一会看到我的。我给她洗碗、帮她收东西、记得她所有喜好,我做了我能做的一切,可她心里的人不是我。”
“原来她不喜欢我,是因为她有喜欢的人了。”
他完这句话,像是用尽了所有力气,整个人靠在椅背上,用手背遮住了眼睛。
包厢里安静了很久。
他的眼眶红得像要滴血,但硬是没让一滴眼泪掉下来。他是沈九平,德云社最骄傲的角儿,他不能哭。
烧饼看着他,忽然觉得这个认识了十几年的兄弟有点可怜。台上光芒万丈、呼风唤雨的沈九平,此刻像一只被雨淋透聊鹤,所有漂亮的羽毛都塌了下来,狼狈得让人心疼。
“你有没有想过,”烧饼心翼翼地,“她的那个人,可能就是你自己呢?”
沈九平的手从眼睛上移开,偏过头看着烧饼,眼神空洞而茫然。
“什么意思?”
“她那个人特别优秀,你除了你,还有谁配得上‘特别优秀’这四个字?她都过去的事了,是因为你们已经结婚了啊,过去的事就是暗恋你的事,现在不用暗恋了,当然是过去的事了。”
沈九平愣住了。
酒意上头,他的脑子转得很慢,但烧饼的话像一根针,精准地扎进了他心里最柔软的地方。
“可是她她不知道我的白月光……”
“她凭什么要知道?”烧饼翻了个白眼,“你那个前女友八百年前的事了,要不是今林栀提起来,我都忘了还有这号人。你觉得苏念会去打听你大学时候的事?她那性子你还不了解吗?怕麻烦怕得要死,连问都懒得问。”
沈九平猛地站起来,因为起得太急,膝盖撞到了桌子,疼得他倒吸一口凉气。但他顾不上这些,抓起外套就往外走。
“你去哪儿?”烧饼在后面喊。
“回家。”
他几乎是跑着出的酒吧。
凌晨一点的后海,夜风裹着水汽扑面而来,带着几分凉意。沈九平站在酒吧门口拦出租车,手抖得差点拿不住手机。酒精让他的脑子一阵一阵地发晕,但有一个念头无比清晰地占据了他的全部意识——
他要回家,现在,立刻,马上。
他要亲口问苏念,她的那个人,到底是不是他。
出租车在空旷的街道上飞驰,窗外的路灯一盏一盏地掠过,光影在他脸上明明灭灭。他靠在后座上,闭着眼睛,脑子里翻来覆去都是烧饼那句话——“她的那个人,可能就是你自己呢。”
会是他吗?
他不敢抱太大希望,可又忍不住去想。如果真的是他,那这三年他所有的失落、所有的不甘、所有的深夜辗转反侧,就都变成了一场荒诞的误会。他以为她不在乎,她以为他不喜欢,两个人隔着一层纸,谁都不肯先伸手捅破。
出租车停在了区门口。
沈九平付了钱,跌跌撞撞地下了车,外套都没穿好就往楼里走。电梯上升的那十几秒是他人生中最漫长的十几秒,每一秒都像被拉长了好几倍。
门开的那一瞬间,他愣了一下。
客厅的灯亮着,苏念窝在沙发上,裹着一条毯子,面前的电视开着但声音调得很。她明显是在等他,但等得太久了,已经睡着了,脑袋歪在沙发扶手上,呼吸均匀而绵长。
茶几上放着一杯柠檬蜂蜜水,旁边是一张便签,上面是她歪歪扭扭的字——
“给你泡的,解酒。”
沈九平站在玄关,看着那杯蜂蜜水和那张便签,忽然觉得鼻子一酸,那股在酒吧里被他拼命压下去的泪意,此刻再也忍不住了。
他走过去,在沙发前蹲下来,借着客厅昏暗的灯光看她的脸。她的眉头微微皱着,像是在梦里也不安心,睫毛又长又密,在眼睑上投下一片阴影。
“苏念。”他轻声叫她的名字。
她没醒。
“苏念。”他又叫了一声,伸手轻轻碰了碰她的脸。
她迷迷糊糊地睁开眼睛,看见是他的那一刻,眼神从迷蒙变成清明,然后是毫不掩饰的欣喜。
“你回来了?”她的声音带着刚睡醒的软糯,哑哑的,像猫叫,“我以为你不回来了……你去哪儿了?怎么喝这么多酒?”
沈九平没有回答她的问题。他就那么蹲在她面前,仰着头看她,眼眶还是红的,声音因为酒精和情绪的双重作用而微微发颤。
“苏念,你告诉我,”他握住她的手,握得很紧,像是怕她下一秒就会消失一样,“你今跟林栀的那个人,你喜欢了很久的、特别优秀的那个人,是不是我?”
苏念愣住了。
她看着他,看着他泛红的眼角、发颤的嘴唇、因为紧张而微微收缩的瞳孔,忽然明白了一件事——这个人,这个在台上光芒万丈、让无数人尖叫欢呼的男人,这个她觉得遥不可及、高不可攀的之骄子,此刻正蹲在她面前,像一只被抛弃过一次又找回家的流浪猫,心翼翼地问她,你喜欢的那个人是不是我。
她的眼眶一下子就红了。
“是你,”她的声音带着哭腔,却又带着一种如释重负的畅快,“一直都是你。我第一次见你就喜欢你了,在德云社后台,你穿着月白大褂靠在门框上,我看了你一眼就忘不掉了。我跟林栀的人就是你,从头到尾只有你。”
“我从来没有过什么白月光,”沈九平急切地打断她,像是在解释,又像是在发誓,“那都是以前的事了,我早就不在意了。苏念,我心里的人是你,从头到尾只有你一个人。我洗碗是因为怕你累着,我帮你收东西是因为怕你找不到东西着急,我做这些不是因为我人好,是因为我喜欢你,我喜欢你喜欢得要命,你知不知道?”
他的声音到最后几乎变成了嘶哑的低吼,像是要把这三年所有憋在心里的委屈和不甘一次性全部倒出来。
苏念愣愣地看着他,眼泪不受控制地掉了下来。
她伸手捧住他的脸,拇指擦过他眼角的湿润,心里又酸又胀,像是有什么东西破土而出,肆意生长。
“我们两个是不是傻子?”她哭着笑了出来,“我喜欢你三年,你喜欢我三年,结果谁都没,白白浪费了这么多时间。”
沈九平握住她捧着自己脸的手,侧过头,嘴唇贴在她的掌心里,轻轻地、郑重地亲了一下。
“不浪费,”他,“一点都不浪费。这三年里我对你好的每一,你都感受到了,对不对?你也对我好的,你做的每一顿饭、泡的每一杯蜂蜜水、等我的每一个晚上,我都记着呢。我们只是没出来而已,但该有的都樱”
苏念看着他,忽然觉得自己大概是上辈子拯救了银河系,这辈子才能嫁给这么一个人。
她低头,在他额头上落下一个吻。
“沈九平。”
“嗯。”
“我爱你。”
他的眼睛一瞬间亮了起来,像是有人在他眼底点燃了一整片星河。他站起身,把她从沙发上拉起来,用力地、紧紧地抱进了怀里,下巴抵着她的头顶,声音又轻又柔,像是怕惊碎了什么珍贵的东西。
“再一遍。”
“我爱你。”
“再。”
“我爱你我爱你我爱你,够了吗?”
“不够,”他把脸埋进她的头发里,声音闷闷的,带着笑意,也带着一点没散尽的鼻音,“一辈子都不够。”
窗外,北京的夜色浓稠如墨,远处的霓虹灯明明灭灭,像这座城市永不熄灭的心跳。而在这间的客厅里,两个不善言辞的人终于把三年来没出口的话,一句一句地给了彼此听。
后来,沈九平在台上相声的时候,偶尔会拿这件事砸挂。他他媳妇暗恋他三年不敢表白,他也暗恋他媳妇三年不敢表白,两个人硬生生把双向暗恋玩成了双向奔赴的默契考验。
台下观众笑得前仰后合,以为他在编段子。
只有苏念坐在观众席的第一排,看着他眉飞色舞的样子,嘴角的笑怎么都压不下去。
她想起那晚上他蹲在自己面前的样子,红着眼眶,心翼翼地拽着她的袖子问她“是我不够好吗”。那副模样和他此刻在台上的意气风发判若两人,但都是她的沈九平,都是她的。
散场后,她照例去后台等他。他卸了妆,换上常服,走出来看见她的那一刻,眼睛弯了弯。
“回家?”他自然地牵起她的手。
“回家。”她回握住他的手指。
出了剧场大门,夜风迎面吹来,带着初夏的温热。他忽然停下脚步,偏过头看她。
“我今在台上的那个段子,你生气吗?”
“哪个?”
“就咱俩的事。”
苏念想了想,认真地:“不生气,但你下次的时候能不能别把我写成一个爱你在心口难开的笨蛋?你好歹也是暗恋了我三年的人,半斤八两,凭什么光笑我?”
沈九平愣了一下,随即笑出了声。他笑起来的时候眼尾微微上挑,像一把钩子,勾得人心痒痒的。
“行,下回我改改,把我也写成笨蛋,行了吧?”
“这还差不多。”
他牵着她的手继续往前走,走着走着,忽然又开口了。
“苏念。”
“嗯?”
“谢谢你喜欢我。”
苏念停下脚步,转身面对他,踮起脚尖在他下巴上亲了一下。
“谢谢你喜欢我,还有,谢谢你帮我洗碗。”
沈九平低头看着她,月光落在他的眼睛里,亮晶晶的,像碎了一地的星星。他伸手揉了揉她的头发,笑容温柔得不像话。
“以后碗还是我洗,东西还是我收,你怕的麻烦都交给我。”
“那我做什么?”
“你负责喜欢我就行了。”
苏念笑了,鼻子有点酸,但心里暖得一塌糊涂。
“那也太简单了。”
“简单吗?我觉得挺难的,”他一本正经地看着她,“毕竟你这么怕麻烦,喜欢我这件事要坚持一辈子,也挺麻烦的吧?”
苏念抬手在他胸口锤了一下,他笑着把她揽进怀里。
北京夜晚的风很温柔,像极了三年前那个后台初见的午后。
只是这一次,他们再也不用把喜欢藏在心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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