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秦念,从就是个话多的人,我妈我三岁就能跟邻居家的狗聊上半,狗都烦得搬家了。
但我总觉得心里空了一块。
这种感觉很奇怪,像是你把手机丢了,明明所有数据都有备份,新手机用着也没什么两样,可你就是觉得哪里不对。我心里住着一个人,一个很重要的人,可我想不起他的脸。每次想要抓住那个影子,太阳穴就会突突地跳,然后一片空白。
我妈是因为七年前那场车祸,我撞到了头,昏迷了大半个月,醒来之后忘了不少事。医生这叫逆行性遗忘,能不能恢复看缘分。我倒是不怎么在意那些丢失的记忆,唯独那个模糊的影子,总在梦里出现,我看不清他的脸,只记得他很高,很瘦,安安静静地站在那儿,像一棵不会话的树。
我有时候会梦见他开口话,声音低沉好听,像是很久没使用过的琴弦第一次被拨动。他喊我的名字,两个字,咬得很轻很慢,好像这两个字是什么珍贵的瓷器,怕一用力就碎了。
每次醒来枕头上都是湿的。
我不知道为什么哭,但就是控制不住。
回国之后这种感觉变得更强烈了。可能是因为回到了熟悉的环境,那些被尘封的记忆像是春的草,拼命地想从土里钻出来。我开始频繁地梦见那个人,梦里他的轮廓越来越清晰,高高瘦瘦的,喜欢穿深色的衣服,站在一棵老槐树下面,阳光透过叶子洒在他身上,斑驳得像一幅油画。
我在日记本上写:我想,我快要找到他了。
我没注意到这句话被另一个人看见了。
起来,我回国这件事,本身就带着点戏剧性。我爸的建材公司资金链断裂,眼看就要破产清算,全家人急得像热锅上的蚂蚁,能求的人都求遍了,能想的办法都想尽了,银行的电话一能打八百个。就在我爸准备跳楼的前一,突然有人出手了。
一笔巨额注资,干净利落,条件只有一个。
和我结婚。
我爸把这个消息告诉我的时候,表情复杂得像一盘打翻的调料,有劫后余生的庆幸,有出卖女儿的愧疚,还有几分不清道不明的心虚。我妈在旁边抹眼泪,你不想嫁就不嫁,咱们再想别的办法。
我答应了。
没什么好犹豫的,我又不是什么千金大姐,拿婚姻换一家饶命,这买卖划算得很。再了,我对爱情这个东西本身就没有太大的执念,我心里那个人都不知道在哪,嫁给谁不是嫁呢。
婚礼办得很低调,只请了双方最亲近的亲戚朋友。我站在台上,第一次看清楚了这个即将成为我丈夫的男人。
他叫陈九品,德云社的相声演员。
我知道这个身份的时候差点被自己口水呛死。一个相声演员,不会话?这不是开玩笑吗?
后来我才知道,整个德云社都知道陈九品的故事。他七岁那年拜入师门,是那一批弟子里最被看好的苗子,台风正,口齿伶俐,一张嘴就能把观众逗得前仰后合。九字科的师兄弟都,这孩子将来是要扛大旗的。
可七岁那年,他经历了一些事。
没人知道具体发生了什么,只知道他忽然就不话了。不是不能,是不。师兄弟们想了无数办法,逗他笑,气他跳,甚至当着他的面相声到嗓子冒烟,他就在那安安静静地坐着,眼睛亮亮的,嘴巴闭得严严的,一个字都不往外蹦。
一个月,两个月,一年,两年。
他的嗓子没有坏,可他就是不开口。
师父心疼他,没把他赶走,让他留在社里做些幕后工作,写写本子,排排节目,偶尔上台也是做一些不需要话的角色,站在角落里,像一尊沉默的雕塑。观众不认识他,只知道德云社有个很帅的、从来不出声的演员。
我是在婚礼上第一次正眼看他。他确实很帅,五官深邃,眉眼之间带着一股子清冷的气质,站在那儿不话的时候,像古画里走出来的书生,和周围热闹喧嚣的气氛格格不入。
他看着我,眼神很专注,像是要把我的样子刻进骨头里。
我冲他笑了一下,他愣了一下,然后微微低下头,耳朵尖泛了红。
那晚上,我坐在新房的床边,看着他背对着我整理东西,清瘦的背影在灯光下显得有点孤独。我想了想,觉得有些话还是得清楚。
“陈九品,”我叫他的名字,“我有喜欢的人了。”
他的背影僵了一下,手上的动作停了,但没有回头。
“我不是想骗你,”我继续,“这件事我得跟你清楚。我心里一直有一个人,我不记得他是谁了,也不记得他长什么样子,但我知道他存在。我在找他。”
他终于转过身来看我,嘴唇动了动,像是想什么,但最终只是点零头。
他的眼睛很亮,亮得让我有点不敢看。
“所以,”我硬着头皮把话完,“如果你是为了别的什么才娶我,我没意见,但如果你是想要感情……我可能给不了你。”
他看了我好一会儿,然后走过来,拿起手机打了几个字递给我看。
屏幕上是备忘录,上面写着:“我知道。没关系的。”
我不知道他的“没关系”是什么意思,是不介意我心里有别人,还是觉得无所谓。但他都这么了,我也不好再追着问,就点零头,算是达成了某种默契。
婚后的日子和我想象的不太一样。
我以为这种交易性质的婚姻会很尴尬,两个人同住一个屋檐下,像合租室友一样各过各的。但陈九品显然不这么想。
他对我好,好到让我有时候会觉得愧疚。
每早上一睁眼,床头柜上一定放着一杯温度刚刚好的蜂蜜水,旁边有时候是一枝花,有时候是一盒点心。花不是花店买的那种包装精美的大捧花束,而是单枝的,有时候是玫瑰,有时候是桔梗,有时候是我叫不上名字的野花,用一根麻绳扎着,安安静静地躺在那里,像他这个人一样,不声不响,却让人无法忽视。
他会做饭,而且做得很好。我随口过一次喜欢吃糖醋排骨,第二的餐桌上就出现了这道菜,色泽红亮,酸甜适口,比外面饭店做得还好吃。我又了一次想吃辣的,当晚上就多了一盆水煮鱼,红油翻滚,辣椒铺了厚厚一层,香得我差点把舌头吞下去。
他就在对面坐着,看我吃得满嘴是油,嘴角微微弯起来,眼睛亮亮的,像是在看什么了不得的宝贝。
我被他看得不好意思,低头扒饭,耳朵却不争气地发烫。
师兄弟们偶尔会来家里做客,一群相声的凑在一起,热闹得像炸了锅。他们嘴皮子利索得不行,一个梗接一个梗,笑得我在沙发上打滚。陈九品就坐在旁边,安安静静地听着,时不时递给我一杯水,或者把我笑得掉下来的抱枕捡起来放回去。
有一次烧饼喝多了,搂着陈九品的肩膀就开始嚎:“品哥啊品哥,你你当年要是没出事,现在指不定红成什么样了,你看看你这张脸,你再看看你这身段,你要是能开口——”
旁边的人赶紧捂住他的嘴,把他拖走了。
我偷偷看陈九品,他的表情没什么变化,还是那副安安静静的样子,好像烧饼的不是他。但我注意到他握着杯子的手指收紧了一点,指节泛了白。
晚上我躺在床上,翻来覆去睡不着。烧饼的话一直在我脑子里转。他到底经历了什么?一个七岁的孩子,究竟遇到了什么事,能让他从此闭口不言?
我睡不着,干脆起来去厨房倒水喝。路过书房的时候,发现灯还亮着,门虚掩着,有光透出来。
我本来没想偷看,但脚像被钉住了似的,挪不动。
陈九品坐在书桌前,面前摊着一本相册。他翻得很慢,每一页都要看很久,手指轻轻摩挲着照片的表面,像是在抚摸什么易碎的东西。
我隔着门缝看不清照片的内容,只能看到他的侧脸。灯光把他的轮廓勾勒得很柔和,睫毛在脸上投下一片阴影,嘴唇微微抿着,神情专注而温柔。
那样的温柔让我心里莫名地酸了一下。
他是在想谁呢?
我悄悄退回去,回到床上,睁着眼睛看着花板,一直到凌晨才睡着。
日子就这么过着,平淡又安静。陈九品对我的好从不间断,他给我准备的那些惊喜,看似随意,却又像是精心设计过的,总能恰到好处地戳中我的喜好。
我喜欢吃草莓,他就每买一盒新鲜的回来,洗干净了放在玻璃碗里。我随口过一句想看某本书,第二那本书就出现在了我的床头柜上。我无意间提到时候喜欢吃一家老字号的桂花糕,他愣是找遍了全城,把那家已经搬了三次的店找到了,提着糕点回来的时候,额头上都是汗。
我有时候会觉得恍惚,好像这样的场景曾经发生过。好像很久很久以前,也有一个人这样对我好过。
但我想不起来。
我的记忆力在慢慢恢复,那些被车祸撞散的碎片开始一点一点地重新拼凑。关于心里那个人,我有了越来越多的线索——他很高,笑起来很好看,不爱话,安安静静地站在那儿,像一棵树。
最近,他的身影清晰了一些。
我在日记本上写:“他的脸好像快要浮现了,我能感觉到,我离他越来越近了。”
然后有一晚上,我做了一个梦。
梦里的阳光很好,我站在一个陌生的花园里,周围开着不知名的花。我的面前站着一个少年,穿着洗得发白的校服,高高瘦瘦的,像一棵还没完全长开的树。
我听到自己的声音,清脆得像是夏的风铃:“喂,你是哑巴吗?”
少年愣了一下,然后点零头。
我的心猛地揪了一下,梦里和梦外同时疼了起来。我听到自己慌忙道歉的声音,语无伦次的,了好多话,对不起,我不是故意的,我这张嘴就是欠。
少年安静地看着我,眼睛里没有恼怒,没有委屈,只是安安静静地看着,像是一潭深不见底的水。
然后我听到他笑了。
那个笑容太轻了,轻得像是一阵风就能吹散。但那个笑容太好看了,好看到我愣在原地,忘了自己要什么。
画面开始模糊,像是老旧的胶片在放映机上快速转动。我看到很多个画面,花园里的,街角的,书店里的,每一个画面里都有那个安静的少年,和他面前叽叽喳喳个不停的我。
最后的画面里,阳光依然很好。
少年站在一棵老槐树下,看着我,嘴唇动了动。
他开口了。
他喊了我的名字。
“秦念。”
那个声音生涩、暗哑,像是很久很久没有被使用过的乐器,琴弦锈了,琴身积了灰,但被拨动的那一刻,依然发出了这世上最动听的声音。
他:“秦念。”
我猛地从梦里醒过来,大口大口地喘气,心脏像是要从胸腔里跳出来。眼泪不知道什么时候流了满脸,枕头湿了一大片。
我坐在黑暗里,浑身发抖。
我想起来了。
那个少年,那棵树,那个花园。
那个人。
是他。
是陈九品。
我捂住嘴,怕自己尖叫出声。记忆像决撂的洪水一样涌进来,冲得我头晕目眩。
我想起来了。七岁那年,他和父母去参加一个宴会,他偷偷溜去了后花园,遇到了一个扎着羊角辫的女孩。那个女孩嘴皮子利索得很,围着他叽叽喳喳个不停,问他叫什么名字,多大了,喜欢吃什么,为什么一个人在这里。
他不话,只是看着她。
女孩了半没得到回应,气鼓鼓地皱起眉头:“你是哑巴吗?”
他点零头。
女孩愣住的表情和梦里的我一模一样。然后她慌忙道歉,连了十几句对不起,急得眼泪都快出来了。他看着她那个样子,忽然觉得很好笑,又觉得很暖。
那是他七岁以后,第一次有人不是用同情的、怜悯的、心翼翼的眼神看他,而是用一个正常的、平等的、甚至带着点任性的态度对待他。
一年后,那个花园里,他开口了。
他的第一句话,是她的名字。
“覃念。”
那是她那个时候的名字,后来改了姓,随母姓秦。
再后来,她跟着家人去了国外。他们隔着七个时的时差,隔着整个太平洋,靠着手机维持着联系。她的消息永远像连珠炮一样,一条接一条,有不完的话。他的回复永远很简短,但他每一条都看,每一条都反复看。
直到有一,她的消息断了。
再也没有新的消息发过来,发出去的消息石沉大海。
他疯了。
他订了最早的航班飞过去,找遍了所有能找的地方,问遍了所有能问的人。可她就像是人间蒸发了一样,没有留下一丝痕迹。
他再次闭上了嘴。
这一次,不是不想,是不出。嗓子像是被什么东西堵住了,每一次尝试发声,都像是有刀片在喉咙里割。
现在,我想起来了。全部都想起来了。
我掀开被子,光着脚就往外跑,跑到书房门口的时候,和刚从里面走出来的陈九品撞了个满怀。
他手里拿着我的日记本,摊开的那一页上,是我今早上写的字。
“我想,我快要找到他了。他的脸越来越清晰,我知道他是谁了。”
他的眼睛红红的,眼角的泪痕还没有干透。他的手在抖,整个人都在抖,像是秋枝头最后一片叶子。
他看着我,嘴唇嚅动了几下,发不出声音。
我看到他眼底翻涌的情绪——绝望、不甘、委屈、还有浓得化不开的悲伤。那是一种眼睁睁看着自己拼命想要抓住的东西从指缝间溜走却无能为力的绝望。
我张了张嘴,想把话完,想把那个名字出来,想告诉他我想起来的那个人就是他。
但他先开了口。
时隔八年,他再一次发出了声音。
那声音嘶哑、破碎,像是从胸腔最深处硬生生撕扯出来的,每一个字都带着血,每一个音节都在颤抖。
“你要离开我了,是吗?”
他看着我,眼泪顺着脸颊滑下来,一颗一颗砸在地板上,也砸在我心上。
我愣了一秒。
下一秒,我踮起脚尖,吻上了他的唇。
他整个人僵住了,像被施了定身术一样一动不动,眼睛瞪得大大的,里面写满了不可置信。
我退开一点,捧着他的脸,看着他的眼睛,一字一句地:“傻瓜,我想起来的那个人,是你。”
他的瞳孔猛地缩了一下。
“我喜欢的那个人,”我的声音也开始发抖,“一直是你。七岁那年是你,十五岁那年是你,现在还是你,从来都只有你。”
他看着我,像是听不懂我在什么。
“我没有要离开你,”我,“我是想来告诉你,我找到你了。”
他忽然伸手把我拽进怀里,力气大得像是要把我揉进骨头里。他把脸埋在我的颈窝里,肩膀剧烈地颤抖着,有温热的液体滴在我的皮肤上,烫得我心口发酸。
我搂住他的腰,一下一下地拍着他的背,像哄一个受了委屈的孩子。
“没事了,”我轻声,“我回来了。”
过了很久,久到我以为时间都停止了,我听到耳边传来一个沙哑的、带着哭腔的、却依然温柔得不像话的声音。
“念念。”
一个字,两个字,轻得像羽毛,重得像千钧。
是我在梦里听了无数遍的那个声音。
我把脸埋进他的胸口,眼泪终于忍不住了,哭得像个傻子。
他也哭了。
两个成年人站在凌晨的书房门口,抱在一起哭得稀里哗啦,狼狈得不行,也幸福得不校
后来的事师兄弟们当笑话讲了好多年。
第二早上,陈九品牵着我的手走进谅云社的后台。所有人都愣住了,因为他们看到那个沉默了很多年的男人,嘴角带着笑,眼神亮得像盛满了星星。
他清了清嗓子,声音还有些沙哑,但清清楚楚,一字一顿。
“各位,这是我媳妇儿,秦念。”
后台安静了三秒。
然后炸了。
烧饼第一个跳起来,嗷的一声就冲过来抱住了他。张云雷扶着墙,眼泪唰地就下来了。岳云鹏张着嘴,活像一条缺氧的鱼。于谦端着茶壶的手抖得像筛糠,茶水洒了一裤子都没注意到。
郭德纲站在门口,看着这一幕,眼圈红了,嘴角却弯了起来。
他走过去,拍了拍陈九品的肩膀,声音有些发紧,但还是那副老艺术家的做派:“行,回来了就好。明上台,别给我丢人。”
陈九品转过身,对着师父深深鞠了一躬。
第二晚上,德云社的舞台上,陈九品穿着一身藏青色的大褂,站在聚光灯下,面对着满场的观众。
他握着话筒,安静了几秒。
全场鸦雀无声。
然后他笑了。
“各位观众,我叫陈九品,德云社九字科演员。”
声音清澈明朗,像被尘封多年的古琴终于被拨响邻一声。
台下掌声雷动。
我坐在第一排,看着他站在舞台中央,意气风发,眼角眉梢都是光。
他越过人群看向我,唇边带着笑,眼睛里像藏着一整片星空。
他用口型对我了两个字。
“回家。”
我使劲点零头,笑得眼泪都出来了。
散场后,他在后门等我。夜风有点凉,他把自己的外套脱下来披在我身上,然后牵起我的手,十指相扣。
“回家吧。”他。
这一次,是实实在在的声音,温柔得像是从梦里溢出来的。
我握紧了他的手。
“嗯,回家。”
街灯把我们的影子拉得很长很长,两个影子挨在一起,像是终于拼上了彼此缺失的那一块,再也没有缝隙。
他:“念念。”
我:“嗯?”
他:“没事,就是想叫叫你。”
我笑了,把头靠在他肩膀上。他的手紧了紧,掌心的温度透过皮肤传过来,暖到了心窝里。
我想起他日记本里夹着的那张旧照片,背面只写了一行字,墨迹已经有些褪色了,但一笔一划依然清晰。
“念念不忘,必有回响。”
十三年了。
那个在花园里被我桨哑巴”的少年,那个站在槐树下喊我名字的少年,那个在异国他乡疯狂寻找我的少年,那个用一场婚姻赌一个渺茫希望的少年——
他终于等到了他的回响。
而我也终于找到了,我心心念念想要找到的那个人。
他一直都在,从来没有离开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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