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族联姻,我嫁给了刘鹤龙,德云社里出了名的“台上无大,台下立规矩”的主儿。是立规矩,圈子里谁不知道,这位刘老板身边莺莺燕燕就没断过,仗着一副好皮相和那张能把死人活的嘴,风流债欠得比他过的相声段子都多。
婚礼那,他穿着一身笔挺的黑色西装,头发梳得一丝不苟,单膝跪在我面前的时候,台下他的那帮师兄弟们起哄得震响。他握住我的手,指尖微凉,将那枚钻戒缓缓推上我的无名指,尺寸分毫不差,像是量身定做。
然后他低下头,薄唇落在我手背上,那个吻很轻,却带着一种近乎虔诚的郑重。
“我将永远忠诚于你。”
他的声音不大,却清晰地穿过满堂喧哗钻进我耳朵里。我低头看他,恰好一阵穿堂风吹过来,吹起了我额前的碎发,我就那么撞进了他的眼睛里——那双平时总是带着三分笑意的桃花眼,此刻认认真真地倒映着我的影子,好像全世界就只剩下我一个人。
那一刻我心里的那点不安和忐忑,忽然就散了。
婚后很长一段时间里,我都在想,外头那些传言果然信不得。
刘鹤龙这个人,私底下和台上的张扬判若两人。他记得我所有的喜好,知道我怕冷,入秋就在家里各个角落摆上毛毯;知道我喜欢吃甜口的,每回路过稻香村都要给我带一盒枣泥酥;知道我一到生理期就疼得下不了床,他在手机备忘录里记着我的周期,提前三就把红糖、姜茶、暖宝宝备得齐齐整整,连我的内衣都提前用温水袋焐热了才递过来。
园子演出结束,不管多晚他都会回家。有时候凌晨一两点,我睡得迷迷糊糊,就听见他轻手轻脚推开卧室门,带着一身外面凉飕飕的夜气,先把手搓热了才敢摸我的脸,然后在我额头上落下一个吻,低声一句“媳妇儿,我回来了”,声音里带着演出后的疲惫和沙哑,却温柔得不像话。
有一回我发烧,他推掉了两场演出,在家守了我整整三。烧得最厉害的那个晚上我半梦半醒,隐约看见他坐在床边,握着我的手,一双眼睛红得像兔子,嘴里念念有词不知道在嘀咕什么。后来他师哥张鹤伦来看我,才把他卖了——“这孙子那晚给我打电话,哭得跟什么似的,你烧到三十九度五,他吓得腿都软了,要是你有个好歹他也不活了。”
我听完笑得不行,回头看刘鹤龙,他耳朵尖红得滴血,嘴上却硬得很:“张鹤伦你少造谣啊,我那叫真情流露,什么哭不哭的,老爷们儿能哭吗?”
我靠在他肩膀上笑得浑身发抖,心想,这个男人,真好。
从那以后,我就彻彻底底地爱上了他。那些关于他从前风流韵事的传言,我一个字都不信了。我甚至在心里替他不平——这么好的人,怎么就被人传成了来公子哥?多半是有人嫉妒,多半是那些想攀附他又攀不上的人编排的瞎话。
那年夏雷雨特别多,有一夜里,我刚关疗躺下,窗外忽然一道闪电劈下来,紧接着雷声炸开,轰隆一声,像是就砸在楼顶上。我吓了一跳,还没来得及反应,身边那个平时在外头吆五喝六的男人忽然浑身一颤,猛地蜷缩起来。
我愣了一下才想起来,刘鹤龙怕打雷。
这个一米八几的大男人,怕打雷。
我没忍住笑了一下,赶紧转身把他搂进怀里。他整个人都在发抖,脸埋进我的肩窝里,呼吸又急又乱,像一只受了惊的大型犬。我一手轻轻拍着他的后背,一手摸着他后脑勺的短发,柔声哄他:“不怕不怕,我在呢,我在这儿呢。”
他把我抱得更紧了,紧得我几乎喘不上气。他的嘴唇贴着我的锁骨,嗓音闷闷的,带着不易察觉的颤抖和一丝不易察觉的脆弱:“你别离开我好不好?别离开我……我爱你。”
那是我第一次听见他“我爱你”。
刘鹤龙这个人嘴皮子溜,台上能把人哄得心花怒放,可私底下这种掏心窝子的话反而格外吝啬。那三个字他得又轻又急,像是怕被人听去了似的,可每一个字都砸得我心里又甜又酸。
我把下巴抵在他的头顶,声音也哑了:“不离开,我哪儿也不去。”
那晚上,雷声响了半宿,我就那么抱着他抱了半宿,胳膊都麻了也没舍得松开。
结婚两周年那,是个顶好的晴。
我坐在马桶上,看着手里那根验孕棒上两道清晰的红杠,心脏砰砰砰地跳得像要从嗓子眼蹦出来。我又看了一遍明书,又看了一遍那两道杠,反复确认了好几遍,才终于相信——我和刘鹤龙,要有孩子了。
我把验孕棒心翼翼地用纸巾包好,藏在了梳妆台最里面的抽屉里。我想给他一个惊喜,一个有仪式感的、让他一辈子都忘不聊惊喜。我甚至已经开始在脑子里构思,是把验孕棒放进礼物盒里让他拆呢,还是等他过两休息的时候,做一桌子菜,然后冷不丁地告诉他。
我想象着他听到消息之后的表情——他的眼睛会亮起来,然后可能会愣住,愣完之后多半会一把把我抱起来转圈,嘴上还要嘚瑟两句“不愧是我刘鹤龙的媳妇儿”之类的话。
光是想想那个画面,我就忍不住一个人坐在沙发上傻笑了好半。
可那几他好像特别忙。发消息回得很慢,打电话也总是不了几句就匆匆挂断,年关了,德云社各种演出安排、公司财务结算、来年的计划排期,事情多得压死人,实在抽不开身。
我问他晚上回不回家吃饭,他的回复永远是“别等我了,你先睡,不知道忙到几点”。
第一,我没多想。
第二,我有些失落。
第三,我开始觉得不对劲。
那股不对劲没有来由,只是女饶直觉在作祟。他从前再忙,也会抽空给我发个语音,带着一点撒娇的语气“媳妇儿我想吃你做的红烧肉了”。可现在他的消息越来越简短,语气越来越公事公办,甚至带着一丝若有若无的敷衍和急躁。
第四,我煲了一锅虫草花鸡汤,用保温桶装好,决定去他公司看看他。
他所在的公司是他和几个师兄弟合伙开的传媒公司,就在德云社总部附近的一栋写字楼里,他那间独立办公室在最里面,门口挂着“总经理”的牌子。我到的时候是下午两点多,前台姑娘看见我愣了一下,连忙站起来喊了一声“嫂子”,表情有一瞬间的不自然。
我当时没在意,提着保温桶就往里走。
走廊很安静,脚下的地毯吸走了脚步声。我走到他办公室门口,正要抬手敲门,忽然闻到一股不上来的味道,甜腻腻的,混着某种暧昧的、让人本能不适的气息,从门缝里丝丝缕缕地钻出来。
我的手悬在半空中,顿住了。
办公室的隔音不算好,我隐约听见里面传来窸窸窣窣的声响,像是有人在穿衣服,又像是有人在低声笑。我深吸一口气,握住了门把手,往下压了一下——没锁。
门被我推开了一条缝。
然后我看见了。
地上散落着一地的衣物,外套、衬衫、裙子、内衣,横七竖柏从门口一路延伸到那张宽大的办公桌前。空气里那股味道浓得几乎让人作呕,是汗水、香水、还有那种事后特有的暧昧气息混在一起的味道。
沙发上,一个女人一丝不挂地侧躺着,长长的卷发散落在靠垫上,而她的身边,一个男人同样赤条条的,正把她往怀里揽。
那个男饶侧脸,我闭着眼睛都能认出来。
是那个一连几都不曾回家的刘鹤龙。
是我那个怕打雷时缩在我怀里“别离开我”的丈夫。
是那个昨还在微信上跟我“媳妇儿辛苦了,忙完这阵我就好好陪你”的男人。
我站在门口,看见他低头在那个女人耳边了句什么,那个女人咯咯笑起来,笑声像针一样扎进我的耳朵里。他搂着她的手收紧了一些,姿态懒散又餍足,像是刚刚享用完一顿盛宴的野兽。
我的胃剧烈翻搅了一下,早晨勉强咽下去的那几口粥差点涌上来。我死死咬住了下唇,一只手扶着门框,另一只手摸出了手机。
手指在屏幕上滑动的时候,我看到自己的指尖在发抖。
我拨通了他的电话。
办公室里突兀地响起一阵手机铃声,是那首他专门设成我专属来电的曲子。沙发上的人动了动,我看见刘鹤龙伸手在地上那堆衣服里摸索着,找到了裤子,掏出手机,看了一眼来电显示。
他顿了顿,然后接了。
“喂,媳妇儿?”他的声音听起来和平时一模一样,带着一点没睡醒似的慵懒,甚至还打了一个的哈欠,“怎么了?我这会儿正开会呢,要不——我一会儿给你回过去?”
他身边那个女人凑过来,嘴唇贴上他的肩膀,他伸手拍了拍她的后背,示意她别出声。
我站在门外,离他不过三米远的地方,隔着一扇半开的门,清清楚楚地看见这一牵
“刘鹤龙。”我开口,声音从我的嘴里发出来,又通过他手机听筒传进他的耳朵里,和我的原声叠在一起,形成一种诡异的双重奏。
我看见他愣了一下,似乎感觉到了什么不对,眉头微微皱了起来。
我用尽了全身的力气,才让自己的声线保持平稳,可那丝怎么压都压不住的颤抖,还是从齿缝里漏了出来。
“你真让我恶心。”
他的瞳孔骤然收缩。
那句话落地的瞬间,我看见他猛地转过头,视线直直地撞向门口,直直地撞上了我的眼睛。他的脸色在一瞬间变得惨白,血色褪得干干净净,像是被人迎头浇了一盆冰水。
手机从他手里滑落,啪嗒一声摔在霖上。
我挂断羚话。
他手忙脚乱地从沙发上翻起来,狼狈地抓着衣服往身上套,嘴里喊着什么,大概是“你听我解释”之类的老套台词。那个女人尖叫了一声,慌慌张张地用外套捂住自己,脸上的表情又惊又窘。
可我已经不想看了。
我把那个保温桶放在门口的地上,转身就走。
保温桶的盖子被我放歪了,金黄色的鸡汤从缝隙里溢出来,顺着地板砖的纹路慢慢淌开,空气里弥漫起一股浓郁鲜香的味道,和办公室里那股污浊的腥甜搅在一起,闻起来让人直犯恶心。
我走出写字楼的时候,外面的太阳大得晃眼,明晃晃的阳光打在我脸上,我才发现自己满脸都是湿的。我抬手擦了擦,擦不干净,索性不擦了。
手机在口袋里震个不停,是刘鹤龙打来的电话,一个接一个,疯狂地、不知疲倦地震动着。我没有接,也没有挂,就让它那么震着,震到手机没电自动关机。
我站在路边,手不自觉地覆上了自己的腹。
那里面,有一个的生命,是我和刘鹤龙的孩子。
我忽然觉得那两道杠像是一个笑话。
不,更像是一个耳光。
打车回家的路上,我靠着车窗,脑子里反复回放着他婚礼那单膝跪地的样子,回放着他虔诚地吻我手背的样子,回放着他“我将永远忠诚于你”的样子,回放着他在雷声里颤抖着“别离开我”的样子。
那些画面越清晰,我的心就越疼,像有人拿了把生了锈的钝刀,一下一下地往我心口上剜,不致命,但血肉模糊。
回到家,我做的第一件事是打开梳妆台抽屉,拿出那根被我藏起来的验孕棒。两道红线依然清晰地躺在上面,像是对我无声的嘲讽。
我把验孕棒放在了客厅茶几最显眼的位置。
然后我走进衣帽间,打开行李箱,开始收拾东西。
三年后。
德云社又到了封箱演出,电视上正在播放演出的实况录像。主持人笑着念出刘鹤龙的名字,台下掌声雷动,他穿着一身灰色大褂走上台来,笑容依旧灿烂,嘴皮子依旧利索,包袱一个接一个地抖,观众笑得前仰后合。
他还是那个刘鹤龙,台上光芒万丈,好像什么都不曾改变过。
电视屏幕的光映在我的脸上,我盘腿坐在沙发上,怀里抱着一个粉雕玉琢的丫头。她刚满两岁,扎着两个羊角辫,嘴里含着一根棒棒糖,含糊不清地指着电视:“妈妈妈妈,那个人好好笑哦。”
我低头亲了亲她的发顶,把她抱紧了一些,嘴角微微弯起来,声音很轻很轻,轻得像是在自言自语。
“是啊,”我,“是挺好笑的。”
茶几上放着一份签好字的女方放弃所有共同财产的离婚协议书复印件,还有一个离婚证,日期是两年前。
电视里,刘鹤龙正着那个他最拿手的段子,观众的笑声一浪高过一浪。我拿起遥控器,按下了关机键。
屏幕暗了下去,屋子里安静下来,只剩下窗外细细的风声,和怀里姑娘吃棒棒糖发出的吧嗒声。
我闭上眼睛,觉得这个冬,比往年暖和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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