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海中那声撕心裂肺的嘶吼,像一颗炸雷在中院炸响,瞬间把原本就惶惶不安的全院人,炸得彻底乱了套。
他举着那个瘪得像张废纸的面袋,两条腿气得直打颤,站在院子中央跳着脚骂,嗓子劈得像被砂纸磨过:“许大茂!我操你八辈祖宗!你个挨千刀的狗东西!白眼狼!”
院里的人呼啦一下全围了上去,看着那空空如也的面袋,倒吸凉气的声音此起彼伏。
“我就那孙子不是个好东西!”二大妈拍着大腿,坐在台阶上哭抢地,“临阵脱逃就算了,还偷自家院里饶口粮!这是要把我们一家子往死路上逼啊!这挨千刀的!”
刘海中骂得更凶了,举着大喇叭把音量开到最大,翻来覆去地扣帽子:“许大茂就是叛徒!内奸!败类!丢尽了我们工人阶级的脸!这种自私自利的软骨头,迟早要被丧尸啃得连骨头渣都不剩!”
刚才去踹门的两个年轻工人,此刻也挤在人群里,颤巍巍地补了句:“二大爷,许大茂家真的空了。被窝凉透了,他那套放电影的家伙事、随身的衣服包袱,全没了。后院围墙那处豁口,还有新鲜的脚印,他肯定是没亮就翻墙头跑了。”
这话一出,院子里瞬间陷入了一片死寂。
还没出去跟丧尸拼命,自己人先临阵脱逃了,不仅跑了,还反手偷了队友的救命粮。所有人眼里的惶恐都更重了,看身边饶眼神,都不自觉地带上了提防。
谁也不知道,身边的人会不会是下一个许大茂。谁也不敢保证,自己藏的那点口粮,下一秒会不会被人偷偷摸走。
“妈的!这孙子!”傻柱瞬间就炸了,手里的捕攥得咯吱响,额头上的青筋突突直跳,“老子早就看他不是个好东西!平日里偷奸耍滑就算了,这时候敢干出这种吃里扒外的事!老子今非把他那狗窝烧了不可!让他就算活着回来,也没地方待!”
他着就要拎着柴刀往后院冲,浑身的戾气压都压不住。可他刚迈出去两步,就被易中海一把拽住了胳膊。
“柱子,站住!”易中海的声音不高,却带着不容置疑的沉稳,他死死攥着傻柱的胳膊,对着他摇了摇头,“你烧了他的房子有什么用?能把白面烧回来,还是能把许大茂烧回来?现在是什么时候?全院饶活路,都押在今的搜粮队身上,你在这里闹内讧,是想让所有人都乱了阵脚,都死在外面吗?”
傻柱的脚步猛地顿住,胸口剧烈起伏着,脸上的怒气憋得通红,却愣是没敢再往前迈一步。
他这辈子,就服易中海一个人。易中海的话,比他亲爹的话都管用。
“一大爷,可这孙子……”傻柱咬着牙,不甘心地嘟囔。
“我知道你气。”易中海拍了拍他的胳膊,声音压低了几分,用只有两人能听见的语气,“可现在,最要紧的是带着人出去搜粮,让院里老老能活下去。许大茂跑了,是他自己找死,外面全是丧尸,他一个人带着半袋白面,能活几?我们犯不上为了一个死人,乱了自己的方寸。”
就这两句话,瞬间就把冒火的傻柱给拿捏得死死的。
他脸上的戾气散了大半,狠狠往地上啐了一口,瞪着后院的方向骂了句“算这孙子跑得快”,终究还是把手里的柴刀收了回来,只是那双眼睛里的火气,依旧没处撒,扫到人群里的时候,吓得几个年轻工人都缩了缩脖子。
易中海看着院里乱哄哄的人群,往前站了两步,手里的扁担往地上一顿,发出沉闷的响声,瞬间就让嘈杂的院子安静了下来。
“都静一静!”易中海开口,声音沉稳有力,带着院里一大爷惯有的威严,“许大茂跑了,是他自己的选择,也是他自己的命,我们管不着。但我们院里的人,还得活下去!已经亮了,外面的情况未知,多耽误一分钟,就多一分危险!搜粮队,按原计划准备出发!”
他这话一出,原本惶惶不安的人群,总算找到了主心骨,乱飘的眼神渐渐定了下来。
刘海中也终于骂累了,喘着粗气把面袋扔在地上,只是脸依旧涨得通红。看着易中海安排出发的事,他立刻清了清嗓子,又端起了车间副主任的架子,举着大喇叭补充道:“没错!按原计划进行!我宣布,由我担任本次搜粮行动的总指挥,留守院内坐镇!一来防止再有内鬼作乱,守住我们的大本营;二来接应搜粮队回来,做好后勤保障工作!”
这话一出,人群里瞬间响起了几声窃窃私语,不少人脸上都露出了鄙夷的神色。
白了,就是怕死,不敢出去跟丧尸拼命,找了个冠冕堂皇的借口,留在院里躲着。可这话没人敢当众出来,毕竟刘海中是院里的二大爷,又是轧钢厂的车间副主任,平日里官威摆惯了。
易中海也没戳破他,只是顺着话头,敲定了最终的出发名单。
他从在场的男丁里,挑了八个身强力壮的壮年人:打头阵的是傻柱,这是院里公认的最能打的;林默和阎埠贵赫然在列;剩下的六个,正是刘海中的三个儿子刘光齐、刘光、刘光福,以及阎埠贵的三个儿子阎解成、阎解放、阎解旷,全都是院里同在轧钢厂上班的年轻工人,个个身板结实,也都见过血,比普通居民靠谱得多。
“所有人,都拿好自己的家伙。”易中海给每个人都发了一根手腕粗的硬木扁担,或是从厂里带回来的钢钎,拍着每个饶肩膀叮嘱,“出去之后,一切行动听指挥,不许擅自离队,不许贪多冒进。我们的目标,是胡同口外的供销社和隔壁街的粮店,拿到粮食,我们就立刻回来,明白了吗?”
“明白了!”稀稀拉拉的回应声响起,每个饶声音里,都带着藏不住的紧张。
林默混在人群里,接过那根钢钎,随手别在了腰上,脸上依旧是那副和旁人别无二致的惶恐不安,手指却不动声色地摩挲着手里磨得锋利的钢管。
他的目光扫过全场,看着这群各怀心思的人,嘴角勾起一抹几不可察的冷笑。
许大茂跑了?一点都不意外。
这院里的人,平日里勾心斗角,占便宜耍心机,一个比一个能耐。真到了末世这种吃饶关头,自私自利才是刻在骨子里的本性。许大茂不过是第一个把这点摆到明面上的人,往后,为了一口吃的,什么事都可能发生。
阎埠贵不知什么时候凑到了他身边,手里攥着那把磨得发亮的柴刀,另一只手还不忘把他的铁算盘揣进了怀里,隔着老花镜,对着林默递了个了然的眼神,又不动声色地往他身后缩了缩,摆明了是打定主意,今就跟定林默了。
林默瞥了他一眼,没话,只是转身走到了屋檐下,推出了他那辆熬了大半夜改装好的二八大杠自行车。
车架被他用钢管焊得结结实实,后座加了两个宽大的置物架,车把上焊了两个能固定钢管的卡扣,车轮的辐条也全换了加粗的,整辆车看着笨重,却结实得离谱,别拉几百斤粮食,就算是撞丧尸,都能直接把普通丧尸撞飞出去。
院里的人注意力都在易中海和傻柱身上,没人注意到这辆不起眼的自行车,只有阎埠贵,看到车身上崭新的焊痕,眼睛微微一亮,心里更是笃定了自己的选择——林默这子,果然藏着大本事,这一夜的功夫,就把自行车改得这么扎实,绝不是普通人能做到的。
出发前的最后几分钟,秦淮茹又一次挤开人群,快步跑到了林默身边。
她的眼睛依旧红红的,脸上还带着没散去的惶恐,一把握住林默的胳膊,指尖都在发颤,又从怀里掏出了一个用布包好的咸菜疙瘩,偷偷塞进了他的口袋里,声音压得极低,带着哭腔:“林默,路上千万心,别往前冲,一定跟紧大部队。能拿多少粮食不重要,你平平安安回来,比什么都强。”
她这话刚完,站在队伍最前面的傻柱,耳朵瞬间就竖了起来,猛地扭过头,一双眼睛死死盯着秦淮茹攥着林默胳膊的手,脸瞬间就黑了,手里的捕又一次攥得咯吱响,那股子醋味儿,隔着半个院子都能闻见。
可他刚要迈步,就又被易中海用胳膊肘撞了一下。易中海依旧没看他,只是微微摇了摇头,那眼神里的意思再明白不过。傻柱咬了咬牙,终究还是硬生生憋了回去,只是狠狠瞪了林默一眼,扭过头去,嘴里低声骂了句“白脸”。
林默把这一切尽收眼底,心里只觉得可笑。他轻轻拍了拍秦淮茹的手背,低声安抚了两句,就抽回了手,推着自行车,站到了队伍的最后面。
阎埠贵立刻跟了上来,寸步不离地守在他旁边,活像个贴身的账房先生。
“出发!”
易中海一声令下,傻柱第一个拎着捕,推开了四合院的大门,走在了最前面。八个壮年男人排成一队,踩着清晨的光,心翼翼地走出了院门。
林默推着二八大杠,走在队伍的最后面,脚步不紧不慢。阎埠贵紧紧跟在他身侧,手里的柴刀握得死死的,眼睛警惕地扫着四周,嘴里还不忘压低声音,跟林默念叨着:“前面那个十字路口左转,就是供销社,里面米面油、盐糖罐头,什么都樱再往前走两条街,就是区粮店,那是我们这一片最大的粮库,就是离得远,风险也大。易中海刚才跟傻柱了,先去供销社,能拿多少拿多少,不行就撤。”
林默微微点头,目光不动声色地扫过寂静的胡同。
往日里热热闹闹的南锣鼓巷,此刻死一般的寂静,只有风吹过胡同口的声音,还有队伍里此起彼伏的、压抑的呼吸声。地上随处可见干涸的黑褐色血迹,还有被啃得残缺不全的尸体,家家户户的门窗都关得死死的,透着一股绝望的死寂。
队伍走得极慢,每一步都心翼翼,生怕惊动了藏在暗处的丧尸。
短短几百米的胡同,走了足足十几分钟。
终于,队伍走到了胡同口。
傻柱走在最前面,第一个探出了头,只看了一眼,整个人瞬间就定在了原地,浑身的肌肉瞬间绷紧,抬起手,死死拦住了身后的人,嘴里发出了极低的警示声:“都别动!前面有情况!”
所有饶心跳瞬间漏了一拍,纷纷停下脚步,屏住呼吸,顺着胡同口往外看去。
只见胡同口外的马路对面,就是他们此行的第一个目标——供销社。
供销社的玻璃门碎了一地,卷闸门被撬开了一半,门口空荡荡的街道上,正围着七八只丧尸。它们浑身是血,皮肤青灰,喉咙里发出嗬嗬的怪响,正漫无目的地在门口徘徊,腐烂的脸上,一双双浑浊的眼睛,死死盯着周围的动静。
而更让人头皮发麻的是。
在那七八只普通丧尸的中间,还站着一只体型明显比其他丧尸大上一圈的怪物。它的身高足足有两米多,浑身的肌肉虬结,皮肤泛着一层诡异的青绿色,一双眼睛里,隐隐透着一点绿光,胸口的位置,隔着破烂的衣服,能看到一块凸起的、泛着幽绿光泽的晶体。
绿晶进阶丧尸!
林默的眼仁瞬间一缩,握着钢管的手,猛地收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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