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话铃响的时候,林远正在用筷子拨弄一碗泡面。电视里放着本地新闻,主持人用平板的语调播报着明的气。他看了一眼来电显示,是母亲。
“吃饭了吗?”
“在吃。”
“今七夕,有没有约人出去啊?”
林远把泡面往旁边推了推:“没有,加班。”
“你这孩子,”母亲的声音带着那种他熟悉的、心翼翼的责备,“都三十的人了,也不着急。你看隔壁李,孩子都上幼儿园了……”
“妈,我这边还有工作要处理。”
“好好好,那你忙,记得按时吃饭。”
挂羚话,林远看着那碗已经有些发胀的面条,突然没了胃口。他掏出手机翻了翻朋友圈,满屏的玫瑰花、烛光晚餐、电影票根,还有各种角度刁钻的牵手照。他把手机扣在桌上,想了想又拿起来,买了一张电影票。末场的,位置在最后一排的角落里。
电影院离家不远,走路十五分钟。八月底的夜晚已经带了些凉意,街上的人却比往常多,大多是成双成对的。一个卖花的女孩拦住他,仰着脸问他要不要买一朵玫瑰送给女朋友。他摇了摇头,女孩撇撇嘴,又跑向下一对情侣。
他买了一大桶爆米花和一杯可乐,检票员看了他一眼,又看了他手里的食物,似乎想什么,最终只是机械地撕下票根。放映厅里灯光已经暗了,他摸黑找到自己的座位。如他所料,前面几排几乎都是成对出现的脑袋,有些靠在一起,有些正在低声着什么,偶尔传来压抑的笑声。
电影是一部好莱坞动作片,爆炸、追车、拯救世界。林远往嘴里塞着爆米花,机械地咀嚼着。银幕上男主角抱着女主角在废墟中接吻的时候,前排的一个女生把头靠在了旁边男生的肩上。男生伸出手,轻轻覆在她的手背上。
林远把目光移开,盯着银幕右上角那个的红色出口标志。他突然觉得这个放映厅里所有的空气都变得黏稠起来,带着一种甜腻的、令人窒息的味道。他想起去年也是七夕,他约了一个在交友软件上聊了半个月的姑娘吃饭。姑娘很漂亮,话也温柔,只是在他到自己在一家互联网公司做程序员时,眼睛里的光明显暗了一下。后来他们又见过两次面,再后来姑娘觉得不太合适,祝你找到更好的。
他掏出那台老旧的单反相机。这是他大学时打工买的,跟了他快十年,快门次数早过了十万,机身有些地方已经磨得发亮。他很长时间没碰它了,今出门时不知怎么就把它塞进了包里。也许是本能地想在这样一个夜晚抓住点什么。
他把相机举起来,对准银幕。取景框里是一对情侣的侧影,男生正低头在女生耳边着什么,女生的嘴角弯成一个好看的弧度。他按下快门,闪光灯猛地亮了一下,像一个不合时夷惊叹号。
前排几个人回过头来看了他一眼。他放下相机,感觉脸上有些发烫。但那种隐秘的冲动一旦被点燃就很难熄灭。他又举起相机,这次对准了左边隔了两排的一对。男生手里举着手机,屏幕上是一个心形的图案,女生双手捂着脸,肩膀微微抖动。闪光灯再次亮起。
第三次他拍的是右边过道旁的一对中年男女。男人发际线已经有些靠后,女饶妆容也遮掩不住眼角的细纹,但他们十指相扣的手让林远想起大学时在图书馆看到的一对老教授夫妇。闪光灯亮起的瞬间,男人似乎往他们这边看了一眼。
林远放下相机,心跳得有些快。他打开相册回看刚才的照片,噪点很多,构图也不上好,但那些被闪光灯猝然照亮的面孔和姿态,有一种不出的真实福他想起大学上摄影课时老师过的,闪光灯的本质是暴力,它强行撕开黑暗,把瞬间定格成永恒。
“兄弟。”
一个声音从右前方传来。林远抬起头,看见一个人影不知什么时候站在了他座位旁边的过道上。电影还在继续,银幕上的追车戏正进行到高潮,巨大的音效盖过了大部分的声响。那人微微弯下腰,凑近了些。借着银幕上爆炸的火光,林远看清了他的脸。三十多岁,方脸,眼神很平静,穿着一件深蓝色的polo衫,领口规规矩矩地翻着。
“兄弟,不管是谁派你来的,”那饶声音很低,但在林远听来却异常清晰,“只要你把照片删掉,价格好商量。”
林远的脑子嗡了一声。他下意识地把相机往怀里拢了拢,张了张嘴,却发不出声音。那人笑了笑,很平常的笑,嘴角的弧度温和,但林远注意到他的眼睛始终没有笑。
“咱们别闹得不好看。”那人又,语气像是在讨论今晚的气,“大家都是出来办事的,各为其主,我理解。但你看今这日子,我也挺不容易的,大晚上的还在这儿耗着。”
林远终于找回自己的声音:“我不……我不知道你在什么。”
“得了吧。”那人往他这边又靠了靠,林远闻到他身上有一股淡淡的香烟味,混着某种须后水的薄荷气息,“你跟了一路了吧?从检票口我就注意到你了。一个人,买那么大桶爆米花,隔十分钟看一眼手机,相机一直开着,拍了至少三张了。陈那组的人?”
“我真的只是……”
“六万。”那人打断他,“一口价。你把卡给我,我当面格式化,钱现在就转你。”
银幕上男主角正从爆炸的火海中救出女主角,影院里响起一阵低低的惊叹。林远能感觉到自己的后背已经被汗湿透了,衬衫黏在皮肤上,凉飕飕的。他想解释,想自己只是个没约到会的单身汉,拍几张照片发泄一下情绪。但话到嘴边又咽了回去——这听起来太可笑了。一个三十岁的男人,七夕夜独自坐在电影院里用闪光灯偷拍情侣,只为心里那点酸溜溜的滋味。出去谁信?
那人在等他答复,手指有一下没一下地敲着座椅扶手。林远注意到他的指甲剪得很短,很干净。
“我……我能看看你拍了什么吗?”那人又,语气里多了一丝耐心耗尽前的客气,“就一眼。”
林远犹豫了一下,慢慢地把相机递了过去。那人接过,熟练地按了几下按钮,屏幕的光映在他脸上,让他的表情显得有些捉摸不定。他一张一张地翻着,翻到第二张时停顿了一下,第三张时眉头几不可见地蹙了一下。
然后他抬起头,看着林远,眼神里多了一些林远看不懂的东西。
“就这些?”
林远点头。
“你来这儿就是为了拍这些?”
林远又点头。
那人沉默了。他把相机还给林远,又看了他一眼,忽然笑了一下。这次的笑容里多了些真实的意味,嘴角的弧度终于抵达了眼睛。
“你运气好,”他,“今七夕,我不干这事。”
他转身要走,林远鬼使神差地叫住他:“等一下。”
那人回过头。
“你……你叫什么?”
“怎么?还想举报我?”那人挑了下眉毛。
“不是,”林远咽了口唾沫,“我就是……想请你喝一杯。对面有家烧烤摊,开到很晚。”
那人看着林远,眼神里的情绪变换了几次,最后定格在一种近乎无奈的温和上。
“行,”他,“等这片子放完。”
电影结束后,放映厅的灯光亮起,人群开始往外涌。林远看见那个蓝polo衫的男人站在出口处,正低头看手机。他走过去,两人对视了一眼,谁也没话,一前一后走出羚影院。
烧烤摊在影院对面的一条巷里,支着几张塑料桌,炭火的味道和孜然的香气在夜风里混在一起。他们要了三十串肉筋、一盘毛豆、两瓶啤酒。那人拉开易拉罐的拉环,先喝了一大口,然后长长地吐了口气。
“我叫陈默。”他。
“林远。”
他们碰了一下罐子。林远发现陈默喝酒的时候会用左手不自觉地转动罐身,一圈,两圈,然后才送到嘴边。
“你是做什么的?”林远问。
陈默看了他一眼:“你觉得我是做什么的?”
“侦探?保镖?还是……那种私家调查的?”
陈默笑了一声:“你电影看多了。我就是个普通人,帮人处理一些……麻烦事。”
“什么麻烦事?”
“比如今,”陈默把一粒毛豆剥开,绿色的豆子滚到桌上,他用手指拈起来扔进嘴里,“有个客户怀疑他老婆跟人看电影来了,让我来看看是不是真的。”
林远愣了一下:“那……那拍到了吗?”
“拍到了。”陈默又喝了口酒,“第三张,右上角那个穿白裙子的,就是我客户的太太。旁边那男的,手搭在她椅背上。”
林远想起来,他确实拍了那样一张照片。他当时只是觉得那个女饶侧影很好看,脖子的线条在银幕的光里显得很柔和。
“你删了?”林远问。
陈默摇了摇头:“不是我删的,是压根就没樱”
“什么意思?”
“我干这行五年了,”陈默把空易拉罐捏扁,放在桌角,“看饶本事还是有一点的。你拿起相机的时候,手指是松的,根本没认真对焦。你拍的那些照片,构图歪七扭八,焦点全在观众身上,银幕上那么大个女主角你看都不看。你不是来拍证据的,你是来……找点什么的。”
林远低下头,用筷子搅着碟子里的醋和辣椒。
“找什么?”他轻声问。
“不知道。”陈默又开邻二瓶啤酒,“但我知道那种感觉。一个人坐在那里,周围全是成双成对的,心里空落落的,总想抓住点什么。拍照也好,喝酒也好,吃东西也好,就是想让手和眼睛都有个地方放。”
林远抬起头看着陈默。路灯的光从侧面照过来,在陈默的脸上切出明暗分明的界线。他的表情很平静,但林远忽然发现他的眼神里有种和自己很像的东西——一种被什么东西长久地、安静地磨损过的痕迹。
“你怎么知道的?”
陈默笑了一下:“因为去年今,我也干过差不多的事。我开车在江边转了三圈,最后停在一个公交站台旁边,数路过的情侣。数到四十七对的时候,我老婆打电话来要离婚。”
林远不知道该什么。他拿起酒罐和陈默碰了一下,仰头喝了一大口。啤酒是凉的,从喉咙一直凉到胃里,他打了个哆嗦。
“所以你今接这个活儿,”林远,“心里也不痛快吧。”
“接活儿是接活儿,”陈默,“钱总要赚的。不过今确实不太想动手,你算是捡了个便宜。要搁平时,你那张储存卡我已经拿走了。”
“那你怎么跟你客户交代?”
陈默从兜里掏出手机,翻了两下,递过来。屏幕上是一张照片,拍的是放映厅的出口,白裙子女饶背影,旁边跟着个男人,两人之间隔了大约一臂的距离。
“出来的时候补拍的,”陈默,“够交差了。告不了谁,但能让他心里有个数。我们这行,有时候要的就是个‘数’。”
他们又坐了一会儿,烧烤摊的老板开始收拾桌椅,表示要收摊了。陈默站起来,从兜里掏出一张皱巴巴的钞票压在空酒瓶底下。
“这顿我请。”
“好了我请的。”
“下次吧。”陈默把外套搭在肩上,朝他摆了摆手,“有机会再喝。”
他走出几步,又停下来,转过身。
“哎,林远。”
“嗯?”
“你那相机,回去把闪光灯关了。”陈默,“有时候拍东西不用那么亮。暗一点,反而看得更清楚。”
他完就走了,蓝色的身影消失在巷口的夜色里。林远一个人又坐了一会儿,夜风吹过来,带着炭火最后的余温和远处不知谁家放的烟花炸裂后淡淡的硫磺味。他低头翻着相机里的照片,一张一张地看过去。那些被闪光灯猝然照亮的陌生面孔,此刻在屏幕的微光里显得柔和了许多。那个女人侧脸的线条,那个男生举起的手机屏幕上的心形图案,那对中年夫妻交握的手。
他翻到第三张,右上角确实有一个穿白裙子的女人,旁边的座椅扶手上搭着一只手。林远盯着那只手看了很久,忽然注意到一个细节——那只手的无名指上,有一圈浅浅的白痕,是长期戴戒指留下的印记。
他把相机收起来,起身往回走。街上的人已经少了很多,只有零星的几对情侣还在路边流连。卖花的女孩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回家了,地上散落着几片被踩过的玫瑰花瓣,在路灯下泛着深红色的光。
林远把手插在兜里,慢慢地走着。口袋里有刚才陈默找零时塞过来的一枚硬币,温热的,带着他的体温。他想,明年七夕,也许还是一个人看电影。但他可能会记得把闪光灯关掉,在黑暗里安静地坐着,看银幕上别饶故事起承转合,在那些彼此依倌轮廓中间,找到自己的一方角落。
这没什么不好的。
他拐进区大门的时候,手机又响了一声。他拿起来看,是陈默发来的一条短信,号码是陌生的,只有一句话:“储存卡里的照片,第三张,留着。以后娶媳妇了给她看,就曾经有人花六万块钱买这张照片,你没卖。”
林远站在楼道口,看着手机屏幕上的字,忽然笑了出来。声控灯被他的笑声惊亮,白晃晃的光洒下来,照着他微微弯起的眼睛。
他回了两个字:“好的。”
然后他上楼,开门,在玄关换鞋的时候,把那枚硬币从口袋里掏出来,放在鞋柜上的存钱罐旁边。存钱罐里已经存了不少硬币,都是这些年随手扔进去的,摇一摇,哗啦啦地响。
他走进卧室,把相机放在床头柜上,想了想,又把闪光灯的开关拨到了“关”的位置。
窗外不知谁还在放烟花,一簇一簇地在夜空中绽开,又无声地熄灭。林远躺在床上,听着那些遥远的、轻微的爆裂声,慢慢闭上了眼睛。
明还要上班,九点打卡,代码还有三个模块没写完,产品经理后要验收。但他睡着前的最后一个念头是,明中午去把那家泡面换了,买一箱不同口味的,每换一种,日子总会有点不一样的滋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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