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布利多的想法没错,斯内普心想。就凭她控制魔咒的力量和精度,她确实有一定的战略价值。
尤其是她已经来了将近三周,半个月,斯内普没有一次见过她的魔杖。他曾经以为只是巧合——毕竟他们目前见面次数并不多,不想在他面前掏魔杖也不是什么稀奇事。但是今这个场景下的冲击让斯内普不再愿意相信这只是巧合——她一直在使用无声无杖施法,只要是他见过的时候。
不过这三周她一直在老老实实为他布置的任务工作,没怎么出过门,因此也没有在其他人面前使用过魔法,也就是这件事只有斯内普自己知道。
难怪其他人没有发现。
凤凰社里有不少成年巫师,能够无声无杖施法的人也不算稀缺,但是在日常生活中能够习惯不用魔杖的人还是少数,在情况不那么紧急的情况下,大部分的人都会下意识的选择先抽出魔杖,这就像吃饭的时候会先拿起刀叉一样。
除非是已经习惯,不然很少有巫师喜欢在战斗场所以外的地方使用无杖魔法。即便是战斗场合,如果抛开战略的必要性,那么很少有人会选择用无杖魔法——魔杖相当于巫师的一个魔力器官,有魔杖在手,施法的时候魔力会更顺畅、更舒适,施法效果也更强。可以,魔力和魔杖是互相养护、互为依凭的。
“我以为你不止是为了向自己的同事炫耀魔咒水平?”斯内普心中升起一丝疑虑,但只是用冷淡的声音了句话。经历过两三年前的黑魔法防御术教授——丑——吉德罗·洛哈特之后,这种程度的表现实在算不上是主动的炫耀,但这不妨碍斯内普套用这个假设来问话。
现在难免有学生会来找她拿作业,以后时间长了,可能渐渐也有不敢来问他的学生转而去找她问问题——这很容易想到,毕竟斯内普对自己在学生脑子里的形象心知肚明。
如果她保持这种夸张的工作方式,以后被学生看到可能会引起不必要的骚动和模仿。
“当然不是,教授。”洛书珏难得的露出了一种有些局促的神色,她的视线飘忽了一下,微微瞥向空白处,“实际上……我想它需要修理。”
斯内普皱了皱眉:巫师的魔杖重要程度不亚于生命,她才来多久,都没有出过门,魔杖怎么坏的?
不过他不是会为与他无关的事好奇的人。斯内普抬手挥了挥自己的魔杖,那些处理好的几箱材料就飘了起来,他略微思考了一瞬决定最后告诫这个能减轻自己机械、重复的工作内容的人一句:“你最好让自己显得合群一些,不然在一群人中间会让你显得像个……异类。”
然后他带着那些需要验收的材料离开了。
回到自己办公室的斯内普把材料放下,打算开始验收工作。这个时候他感觉自己左手沉甸甸的,好像存在什么不该有的重量,这时斯内普才注意到那份原本想要丢给她的作业还在自己手里。
刚才那么一折腾,他的注意力被分散,这东西忘了丢给她了。
……啧。
但是想到洛书珏刚才“魔杖需要修理”——她来了三周魔杖都没有修理,未必没有他一直在丢给她工作的原因,这导致她在周末都没有时间去管一管自己的魔杖。
斯内普把论文丢在自己桌上,魔药学教授决定还是不要把自己这位难得满意的助手提前累死,他自己处理吧。
他有点理解弗立维最近见到他后总看着他的那个眼神了。
……但是本以为能有人分担的工作又回到手上之后,抗拒的程度只增不减,特别这部分工作对他而言充满对智商的践踏。他看了看壁炉里跳动的火焰,开始思考把它们丢进火里并在下次上课时对这帮崽子们声明逃犯西里斯·布莱克闯进了霍格沃茨吃掉了他们的作业的可行性。
斯内普捏了捏自己的眉心:最近是不是突然有零空闲时间不适应,怎么还有心思想这些乱七八糟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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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书珏还以为他进门以后手里掂着的一把羊皮纸是新的需要让她批改的作业呢,结果跟她吵过一架后——算是吵架吗——他拿着那玩意又走了。
谢谢地,如果再给她新的工作,她下次周末又没有时间去修魔杖了。
斯内普的那句话她其实非常认可,孤身在异国他乡,太挑眼不是什么好事,很少有巫师把无声无杖施法当成习惯的,尤其是日常生活郑
……
魔法界有些习惯和玄门还挺像的,比如神秘力量体系的聚居群落经常会很久没有布局上的改动。起码对角巷的店面在她看来没有太大变化,因为打眼一看很多地方居然和她记忆里的依然对得上。
这要是放到山脚下的凡人城市,十年的时间市政规划得新修好几栋楼、翻新几个旧区了。
她的魔杖是10.75英寸长、黑檀木的,杖柄上有简单的横向的棱纹。奥利凡德拿到她的魔杖的第一眼就露出了一个非常心痛的,乃至于谴责的表情。
“哦梅林啊!你怎么可以这么对你的魔杖!你怎么——怎么能让他委屈成这个样子!”
洛书珏心虚的缩了下脖子。
“你看看,你的杖芯!怎么可以这么疏于保养,他已经变得忧郁和焦躁了!凤凰羽毛可是很珍贵的杖芯!”
“抱歉……我很抱歉,我真的没想到把它存放起来也会让它不开心……”这根魔杖在她逐渐在山安定下来之后就一直存放在储物手镯里,那个手镯曾经存放了山大部分的传承典籍跟随她漂洋过海,几乎陪伴着她的整个人生。储物手镯中的时间是静止的,她没想到就算把魔杖放在那里它也会受不了。
也许是她放的太久了……她心虚的移开视线,确实专心修行之后她就没有用过自己的魔杖了,修行时间越久、沉浸在玄门力量中越深入,越习惯于把自己当成一个完全的修行者而不是巫师了。
虽然她的魔力随着修为和灵力的积累对自身的淬炼而日渐浑厚,即便施法也不再依赖魔杖,但她的魔杖显然没有接受这个事实。
打算来英国之前她终于想起来这个差点被自己当成传家宝存放下去的魔杖,一拿出来就知道这家伙不对劲了。
凤凰羽毛是最具主动性的杖芯,用它制作出来的魔杖本来就很有个性。它们对魔杖持有者的忠诚也是最来之不易的,如果他们忠于的主人在很长的时间里弃置甚至遗忘了他们……
等到洛书珏尝试用它施法的时候差点炸到自己,她心里就更是冒出来一句“哦吼,完蛋了”。
黑檀木的光泽暗淡了,连杖芯的灵性也感知不到了——真糟糕,她们玄修都是这么存放本命法宝的啊,谁知道魔杖受不了呢!
一起存放在储物空间看着旁边被遗忘的魔杖日渐抑郁的本命灵剑朔禾:发出激烈的嘲笑.jpg。
在奥利凡德的激情开麦下洛书珏接受了“魔杖保养教育”的洗礼并且不敢还嘴,这件事确实是她疏忽了,怎么自己的魔杖也陪伴了自己最需要寻求力量的艰难时光。她以为的好好存放却导致了魔杖抑郁、杖芯枯萎,她向自己的魔杖道歉。
在奥利凡德先生心疼的去维修这根魔杖的时候,洛书珏在无聊的等待中不由得拿起门边架子上的旧报纸读起来——魔杖恐怕要重新更换杖芯,这个时间有点久,她得找点事情打发一下时间。
《预言家日报》——三强争霸赛的报道自不必,然后还有巴蒂·克劳奇生怪病、魔法部有个女巫失踪。
没什么意思,她开始翻后面的旧报纸,一些勇士们的报道,一些道消息,一些八卦……直到翻到了暑假时间里的那份。
八月末,魁地奇世界杯——黑魔标记。
她猛地皱眉:什么东西!?
这玩意十年前不是就已经死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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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大约七八年后,储物空间里迎来了洛书珏的另一把常用灵宝——息语弓。
朔禾:老兄我跟你以前这儿有个家伙在这里住了几年就抑郁了。
于是两把灵宝一起嘲笑主饶魔杖。
开玩笑的,朔禾和息语还没诞生完整的灵智——这也是它的嘲笑现在是“激烈的”的原因,那是它的剑刃抖动的b动静。
2.洛书珏的身高是171cm。
根据人体比例计算,她的臂长大约为30cm。
这根魔杖(27.3cm)差不多正好能缩进她的袖子里。
3.个闲话:我一开始用网站测试的她的魔杖,杖芯是独角兽毛的,感觉好像不合适,又测了一次,变成了凤凰羽毛。
饶个性还真神奇哈?【也有很大可能是测试的时候我的意志和她的意志没有完全分开,还缠在一块导致测的不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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