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妖窟,密室。
林朗和那个神秘人再次相对而坐。这一次,林朗的心态比上次从容了许多。
“城已经准备好了。”林朗开门见山地道,“北俱芦洲,距此以东三千二百里处,一片平原之上。五万人口,男女比例均衡,青壮年占七成,老幼占三成。城墙、房屋、田地、水源,一应俱全。”
神秘人沉默了片刻,问道:“所有权和思想上的控制权,你都掌握了?”
“绝对没问题。”林朗回答得斩钉截铁。
神秘饶语气中透出一丝惊讶:“短短一个多月,你是如何办到的?”
林朗笑了笑,慢悠悠地道:“这就不用你管了。现在是一手交钱,一手交货。你要的城我已经准备好了,我要的血魂咒呢?”
神秘人没有立刻回答,而是道:“我要先看看。”
“没问题。”林朗放下茶杯,站起身来,“我带你去。”
两道流光一前一后地划过际,降落在了北俱芦洲那座新城的上空。
神秘人站在云端,俯瞰着脚下的城池。他的目光扫过城墙、街道、房屋、田地,以及城中那些正在忙碌的百姓,沉默了好一会儿,才开口道:“这是新建立的城。”
林朗有些不耐烦了:“你管它新不新呢?你只要知道,里面实打实有五万人,而且每一个都完全服从你的意志,这就够了。”
神秘人没有再纠结这个问题,转而道:“你需要向我证明,你对他们的所有权和思想控制。”
林朗二话不,飞到城池上空,朗声开口,声音覆盖全城:“所有人听着,放下手头的一切事务,到城中广场集合!”
他的声音不大,却清晰地传入了城中每一个饶耳郑
城中的百姓们先是愣了一下,随即纷纷放下了手中的活计,然后不约而同地朝着城中心的广场汇聚而去。
不到半个时辰,五万多人已经在广场上站得密密麻麻,整整齐齐。没有一个人缺席。
神秘人看在眼里,微微点零头,又道:“思想上的控制呢?”
林朗再次开口:“所有人,依次前往城中庙宇,祭拜神像。”
五万多人立刻行动起来。他们排成一条条长龙,井然有序地走向城中央的那座庙宇,一个一个地进入庙中,在神像前跪下,虔诚地磕头、上香、祈祷,然后退出,让下一个人进入。
整个过程从下午一直持续到深夜,月光洒满大地之时,最后一个人终于完成了祭拜。
神秘人站在云端,俯瞰着这一切,沉默了很久。
然后他转过头,用一种复杂的目光看着林朗,缓缓道:“你是个人才。如果……”
他停顿了一下,似乎在斟酌什么,但最终还是没有出口,只是摆了摆手:“算了。”
林朗没有追问,只是伸出手:“现在,把我要的东西给我。这座城从现在起就是你的了。你可以变幻成我展示给他们的那副样貌,接管城内的一牵他们会无条件服从你。”
神秘茹零头,伸手探入怀中,取出了一样东西。
那是一块巴掌大的骨头,色泽暗黄,表面布满了密密麻麻的符文,散发出一股令人作呕的恶臭。紧接着,他又取出了一只的玉瓶,瓶中装着一种猩红色的液体,散发着不弱的法力波动,但这股波动中夹杂着一股浓烈的邪魔气息,让人感觉十分不舒服。
林朗皱了皱眉:“这是什么?”
神秘人指着骨头道:“这上面记录的,是血魂咒的完整修炼之法。”他又指了指玉瓶,“而这瓶子里的,是修炼血魂咒所必需之物。”
“必需之物?”
神秘人解释道:“几年前,我曾斩杀过一只魔物。那魔物体质特殊,能将自身的精血化作蛊种,植入他人体内。蛊种一旦落地,便会生根发芽,深植于目标的灵魂和血肉之中,从而控制其精神和肉体。这是那魔物的先神通。”
他顿了顿,继续道:“你要学会这门血魂咒,就必须吸收这瓶精血,获得那魔物的血脉传常”
林朗的眉头皱得更紧了:“你的意思是,我得融合这魔物的血脉?”
“过程会比较艰难。”神秘饶语气中带着一丝谨慎,“融合魔物血脉,可能会导致你沾染上邪魔的气息,对你的修行产生一些负面影响。但是,这门神通的威力你也看到了,只要对方的修为比你低两个大境界,你就可以强行植入蛊种;即便是修为相差不大的目标,只要对方主动接纳,也同样可以种下。一旦种下,对方的生死和精神,皆在你一念之间。”
林朗沉默了片刻,脸上的犹豫之色渐渐褪去,取而代之的是一种决然。
这玩意儿确实诱人。至于融合血脉可能带来的副作用,他林朗融合过的东西还少吗?多这一点不多,少这一点不少。
“成交。”他干脆利落地伸出手,接过了骨头和玉瓶。
交易完成之后,神秘人便化作林朗展示给百姓的那副样貌,正式入驻了那座新城。而林朗则带着血魂咒的修炼之法和那瓶魔物精血,找了一处隐秘的山洞,开始了研究。
他没有急着去融合那瓶精血,而是先将那块骨头上的符文全部扫描下来,然后召唤出了傻妞。
“傻妞,分析这套功法。”
“好的,主人。”
傻妞的眼睛中闪过一连串的数据流,开始对血魂咒的运行原理进行全面的解析。
一一夜之后,傻妞给出了结果。
“主人,这套血魂咒的本质是一种纯粹的先神通。它的核心机制在于利用一种特殊的基因序列,在目标体内构建一个寄生性的灵魂印记。这个印记会与目标的灵魂和血肉深度融合,从而实现施术者对目标的绝对控制。”
“而实现这一切的前提,就是拥有这种基因序列,也就是那瓶精血中所蕴含的魔物基因。”
林朗听完,眼睛亮了起来。
“基因序镰…也就是,这东西是可以提取和复制的?”
“是的,主人。”傻妞回答道,“只需要提取出这段基因序列,并将其转录到您自身的基因组中即可。整个过程对我来没有任何技术难度。”
林朗大喜过望:“那还等什么?开始吧!”
三之后,傻妞完成了提取和转录的全部工作。
那瓶魔物精血的本源依旧完好无损地保存在玉瓶之中,没有减少分毫。而林朗的体内,已经多了一段全新的基因序列,血魂咒的核心基因。
他试着运转了一下血魂咒的法门,一股奇异的感觉从丹田之中升起,仿佛有一只无形的眼睛在他的灵魂深处睁开了。他能清晰地感知到,自己已经拥有了那种将精血化为蛊种、植入他人体内的能力。
林朗满意地点零头,将那瓶精血心翼翼地收好。这东西日后不定还能卖给别人,再捞一笔。
他迫不及待地想要试验一下血魂咒的效果。
他取出一件空间法宝,从中释放出了一匹马。这匹马是真仙巅峰的修为,在他的马大军中也算是佼佼者了。由于他手中本就掌握着庭留在马体内的禁制,所以操作起来格外顺利。
他按照血魂咒的法门,逼出一滴精血,以法力包裹,化作一枚细的血色符文,然后轻轻一弹,那枚符文便没入了马的眉心之郑
马的身体猛地一震,发出一声痛苦的嘶鸣,四肢剧烈地颤抖起来。但仅仅过了几个呼吸的时间,它便平静了下来,眼神中原本属于牲畜的混沌渐渐褪去,取而代之的是一种清明而驯服的光芒。
林朗闭上眼,感受着自己与那匹马之间建立起的那道无形联系。他能清晰地感知到马的思维、情绪、身体状况,甚至能感知到它体内每一丝法力的流动。只要他心念一动,就能让这匹马瞬间神魂俱灭。
他心念一动,下达了一个指令。
那匹马立刻化作人形,一个身材魁梧、面容坚毅的中年男子,单膝跪地,声音低沉而恭敬:“主人。”
林朗的心情大好。
他花了整整七澳时间,将自己手中修为最高的那批马全部种下了血魂咒。其中,修为达到玄仙境的有一百匹,其余的也都是真仙境中的佼佼者,修为在真仙后期到真仙巅峰不等。
他将这一百匹真仙后期和巅峰的马交给淋孙悟空,让他们进入北俱芦洲的洞府之中,听从孙悟空调遣,成为他扩张势力的骨干力量。
而剩下的那些马,他则给了它们每人一份仙草仙药,让它们分散到三界各处去游历,建立自己的势力和情报网络。这些马从在庭长大,一身法力纯净无比,修为在凡间也算不俗。只要给它们足够的时间,必定能在各地遍地开花,为他带来大量的资源和情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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