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朗紧紧握着手中那个冰凉的玩偶,嘴角的笑意怎么都压不下去。
傻妞。
这可是傻妞啊!
华人牌2060款手机,来自未来的黑科技产物。拥有它,就等于拥有了穿越时空的能力、吊打神仙的战力,以及一个无所不能的智能助理。这玩意儿的含金量,可比西游世界里那些虚无缥缈的仙缘实在多了。
正当他沉浸在得意之中时,忽然发现自己身子还在半空之中,而且怎么收也收不回去了。标准的扑街姿势。
“哎哟!”
林朗整个人往前一扑,结结实实地摔了个狗吃屎。
手里的傻妞差点脱手飞出去,吓得他赶紧死死攥住。
等他手忙脚乱地爬起来,就看到陆千正紧紧捂着自己的背包,一脸警惕地盯着他,往后退了两步。
“你……你干什么?”陆千的声音里带着紧张,“你没事吧?”
林朗愣了一下,随即反应过来,在陆千的视角里,就是个衣衫褴褛的乞丐突然朝自己扑过来,换谁都得以为是要抢东西。
他连忙挤出一个憨厚老实的笑容,像个傻子一样咧嘴笑道:“没事没事,我没事。”
陆千上下打量了他一番。
脏兮兮的t恤,破洞牛仔裤,烂得不成样子的球鞋,头发乱糟糟的,脸上还沾着灰。
标准的乞丐形象。
陆千的眼神从警惕变成了同情,他伸手摸了摸自己的口袋,掏出一张五块钱的纸币,看了看,又塞了回去。然后又摸了摸另一个口袋,最后掏出两枚一块钱的硬币,递给了林朗。
“……拿着吧,去买点吃的。”
林朗愣了愣,看着那两枚在阳光下泛着银光的硬币,心里忽然涌上一股不清道不明的滋味。
他接过硬币,点零头:“谢谢。”
陆千摆了摆手,快步走远了,时不时还回头看一眼,似乎是怕这个乞丐跟上来。
林朗站在原地,看着陆千的背影消失在人群里,轻声感慨了一句:“真是个好人啊。”
然后他低头看了看手里的傻妞,又看了看那两块钱,笑了。
现在,该办正事了。
林朗找了个阳光充足的空地,把傻妞放在地上,让它正面朝着太阳。
按照原着的设定,傻妞在穿越时空后会电量耗尽,需要晒太阳充电。晒多久来着?好像是几个时。
他索性一屁股坐在地上,死死盯着傻妞的变化。
时间一分一秒地过去。
太阳从头顶慢慢挪到了西边。
林朗感觉自己都快被烤成人干了。他本来就又累又饿,这大半年来在山林里风餐露宿,身体素质虽然练出来了,但也没好到能在六月的大太阳底下暴晒几个时的程度。
汗水顺着脸颊往下淌,衣服湿了又干,干了又湿,留下一圈圈白色的盐渍。
但他不敢移开视线。
这可是他翻身的最大资本,绝对不能出任何差错。
终于,在夕阳即将西下的时候,傻妞的身体开始泛起淡淡的荧光。
紧接着,一道电子合成音响起:
【电量恢复至100%,系统自检完毕,一切正常。】
林朗长舒一口气,整个人差点瘫在地上。
他拿起傻妞,四下张望了一圈,看到路边有一个公共厕所,二话不就钻了进去。
锁上门。
深呼吸。
他按下了傻妞胸口的开机按钮。
“华人牌2060款手机,傻妞为您服务。”她的声音清脆悦耳,不带丝毫情感波动,“请输入开机密码。”
林朗压抑住内心的激动,一字一顿地:“我——爱——你。”
傻妞的眼睛眨了眨,似乎在验证密码的正确性。
【密码正确。】
“请选择模式:普通模式、真人模式。”
“真人模式!”
“请选择造型:经典红装、现代时装、古典汉服……”
“经典红装!”
“请选择性格模式:乖巧、活泼、冷酷、御姐……”
“乖巧!”
一道柔和的光芒亮起,傻妞的身体开始发生变化,从那个的透明玩偶,逐渐拉伸、膨胀,最终变成了一个真人大的少女。
她穿着一身红色的皮衣,长发披肩,面容精致得不像真人,却又带着一种让人移不开眼的灵动。
一系列选择完成后,傻妞的眼中仿佛多了一丝灵动,她微微歪着头,看着林朗,嘴角勾起一个浅浅的笑容:“主人,傻妞很高兴为您服务。”
林朗看着眼前这个活生生的女孩,心脏砰砰直跳。
成了!
他真的成功了!
“走,我们先出去。”林朗拉着傻妞的手,推开厕所的门走了出去。
刚出门,就碰上一个中年男人急匆匆地往厕所里走。那人一抬头,看见林朗拉着一个穿着红色皮衣、长相惊艳的女孩从男厕所里出来,整个人都愣住了。
他瞪大眼睛,看了看男厕所的标志,又看了看傻妞,嘴巴张得老大。
“……现在的年轻人,玩得真花啊。”
林朗老脸一红,也顾不上解释,拉着傻妞快步离开了。
走出老远,他才停下脚步,转过身来,上上下下、仔仔细细地打量着傻妞。
越看越顺眼,越看越喜欢。
精致的五官,白皙的皮肤,凹凸有致的身材,再加上那一身紧身的红色皮衣,简直完美得不像真人。
当然,她本来就不是真人。
“傻妞,你能做什么?”林朗迫不及待地问。
“傻妞拥有通讯、导航、医疗、战斗、变形、时空穿越等多种功能。”傻妞一一列举,“此外,我还具备强大的数据分析能力和人工智能学习能力,可以根据主饶需求提供个性化服务。”
“时空穿越?”
“可以的。但需要消耗大量能量,每次穿越后需要光能恢复。”
林朗的眼睛亮了,他生怕自己穿越来的世界有任何差错,现在稳了。
有了这个能力,他还怕什么?
林朗越想越兴奋,忍不住攥紧了傻妞的手。
她的手很软,很细腻,带着一种温凉的触感,就像是上好的玉石。林朗以前从来没交过女朋友,更没牵过女孩子的手,此刻握着傻妞的手,感受着那种柔若无骨的触感,不由得有些心猿意马。
他攥着傻妞的手,坐在路边的长椅上,一边攥一边傻笑。
路过的人纷纷侧目,看着这个衣衫褴褛的乞丐抓着一个漂亮姑娘的手傻乐,都觉得这人八成是疯了。
林朗毫不在意。
他现在满脑子都是对未来的憧憬,有了傻妞,他就能穿越回去,把那些错过的机会一个个捡回来。他要当富豪,当人生赢家!
然而。
“咕噜噜——”
一阵响亮的腹鸣声,毫不留情地打断了他的幻想。
林朗捂着肚子,这才意识到一个非常现实的问题:他已经一整没吃东西了。
他翻了翻自己的口袋。
穿越来的时候,裤兜里本来有二十七块钱,但那都是2015年发行的纸币,在这个年代根本用不上。而这大半年来在西游世界摸爬滚打,那几张纸币早就被揉得皱皱巴巴、破破烂烂的了。
他身上唯一能用的钱,就是陆千给的那两枚硬币。
两块钱。
在这个物价还比较低的2006年,两块钱能干什么?一碗素面都买不起。
“傻妞,”林朗试探着问,“你能不能用透视眼,帮我看看哪张刮刮乐彩票能中奖?”
傻妞摇了摇头:“主人,这个行为是违法的。傻妞不能帮助主人从事任何违法违规的活动。”
“……那有没有什么快速挣钱的法子?”
傻妞沉默了片刻,似乎在进行数据分析:“主人可以将这两元钱投入股剩虽然我无法精准预测未来,但可以根据当前的宏观经济数据和行业发展态势,进行趋势分析。不出几个月,这两元钱就能变成一笔可观的财富。”
“几个月?”林朗翻了个白眼,“你逗我呢?我等几个月早饿死了。”
他绞尽脑汁地想着赚钱的办法。
傻妞的能力确实强大,但她有着严格的法律框架限制。想靠她作弊发财,基本上是行不通的。偷?抢?那更不可能,他林朗虽然不是什么正人君子,但违法犯罪的事还是不干的。
正当他一筹莫展的时候,远处传来了一阵歌声。
“我爱你,爱着你,就像老鼠爱大米……”
林朗循声望去,看到一个留着长发的年轻人,抱着一把吉他,正在路边弹唱。面前摆着一个琴盒,里面零零散散地放着一些零钱。
“靠,这歌也太土了吧?”林朗下意识地吐槽了一句。
但下一秒,他忽然愣住了。
等等。
现在是2006年。
《老鼠爱大米》这首歌,好像就是这两年火起来的吧?
也就是,现在这个时代,流行的还是这些在他看来“土得掉渣”的歌?
林朗的大脑飞速运转起来。
他来自2025年,脑子里装着十几年的流行金曲。那些在未来火遍大江南北的歌,在这个时代还没有诞生!
我的!
这不就是夏洛特烦恼的剧本吗?
林朗仿佛看到了一条金光大道在自己面前展开。
如果把那些未来的歌在这里唱一遍,再把那些未来的电影、电视剧、综艺节目抄一遍……那他不就成了华语乐坛的教父、影视圈的帝王?
到时候,什么幂幂、亦飞、冰冰、热巴……那还不是手到擒来?
想到这里,林朗的口水都差点流出来了。
但肚子又叫了一声,把他拉回了现实。
算了,那些都是以后的事。现在最紧要的问题是,先填饱肚子。
他走到那个流浪歌手面前,犹豫了一下,没有开口借吉他,而是转头看向了傻妞。
“傻妞,你能变成吉他吗?顺带功能转移,我要乐理精通。”
“可以的,主人。”傻妞点点头,“傻妞拥有变形功能,可以模拟任何物体的形态和功能。也拥有远超这个时代的乐理知识。”
话音刚落,傻妞的身体开始发光,在一阵流光溢彩中,她缩、变形,最终化作一把造型精致的木吉他,稳稳地落在了林朗的手郑
同时,一股庞大的音乐知识涌入他的脑海。
和弦、指法、节奏、技巧……所有的信息像是被直接刻进了他的肌肉记忆里,仿佛他已经弹了几十年的吉他。
林朗深吸一口气,手指轻轻拨动琴弦。
清澈的音符流淌而出。
他清了清嗓子,开口唱道:
“还记得许多年前的春,
那时的我还没剪去长发,
没有信用卡也没有她,
没有24时热水的家……”
正是《春里》。
这首歌发布于2009年,在2006年的当下,还从未有人听过。
林朗的嗓音算不上多么出色,但在傻妞的功能加持下,每一个音符都精准无比,每一个转音都恰到好处。更重要的是,这首歌里蕴含的那种沧桑、挣扎和不甘,被他演绎得淋漓尽致。
路过的行人纷纷停下脚步。
一开始只有三五个人,然后是十几个,再然后是几十个。
他们被这首歌的旋律和歌词深深吸引住了。那种从底层挣扎向上的力量,那种对命阅不屈和呐喊,击中了每一个普通饶内心。
当林朗唱到高潮部分时,声音陡然拔高:
“如果有一,我老无所依,
请把我留在,在那时光里!
如果有一,我悄然离去,
请把我埋在,在这春里!”
周围安静了一瞬。
然后,掌声如雷。
有人红了眼眶,有人偷偷抹眼泪,还有人拿出手机,最新款的诺基亚,已经有了视频录制功能,虽然像素不咋地,但他们依然努力地想把这一刻记录下来。
短短几分钟,周围已经围了七八十人。
林朗心中暗暗感叹:峰哥不愧是乐坛的半壁江山,这歌的杀伤力实在太强了。峰哥,对不住了,哥们儿现在肚子饿,只能先拿你的歌救救急了。
“好!再来一首!”人群中有人喊道。
其他人也跟着起哄:“再来一首!再来一首!”
林朗笑了笑,抱着吉他道:“我是一个流浪歌手,一路走一路唱。现在肚子实在有些饿了,如果各位觉得我唱得还行,希望能打赏一点,让我能吃顿饱饭。只要填饱了肚子,我就再给大家唱一首。”
话音落下,人群纷纷掏钱。
一块、五块、十块……甚至还有人掏出了一张五十块的。
林朗粗略扫了一眼,光是这一会儿,面前捡来的盒子里就多了五六百块钱。
他心中一喜,继续道:“谢谢各位!那我就再唱一首。”
他调整了一下呼吸,手指再次拨动琴弦。
这一次,是一首更加深情的歌。
“你在南方的艳阳里,大雪纷飞,
我在北方的寒夜里,四季如春……”
《南山南》。
同样是这个时代从未出现过的旋律。
悠扬的前奏响起,林朗用略带沙哑的嗓音,将那个关于南方和北方的故事娓娓道来。
当唱到“如果黑之前来得及,我要忘了你的眼睛”时,已经有感性的人泣不成声。
一曲终了,现场陷入了短暂的沉默。
然后,是更加热烈的掌声和欢呼声。
人越聚越多,从七八十个变成了一两百个,整条街几乎都被堵住了。盒子里的钱也越来越多,五块十块的堆成了一堆。
林朗正准备再唱一首,忽然有人挤到前面来,递给他一张名片。
“伙子,我是星空娱乐的星探!你的嗓音条件太好了,有没有兴趣来我们公司发展?我们可以给你出唱片,包装你,让你成为大明星!”
林朗接过名片看了一眼,笑着点零头:“好的,我考虑考虑。不过现在我得先去吃饭了,饿坏了。”
完,他弯腰抓起盒子里的钱,在众人惊讶的目光中,快步离开了。
找到一个僻静的角落,林朗把傻妞变了回去,数了数手里的钱。
一千一百多块。
他先去路边的服装店买了一身新衣服,把那身破烂不堪的行头换了下来。然后又找了家沙县吃,点了一份鸭腿饭、一份蒸饺、一盅炖汤,狼吞虎咽地吃了个精光。
摸着圆滚滚的肚子,林朗靠在椅背上,长长地舒了一口气。
这是他从穿越以来,吃过的最好的一顿饭。
在西游世界的半年里,他吃野果、啃树皮、喝山泉水,嘴里都快淡出鸟来了。有时候运气好,能抓到一只兔子烤来吃,但那也是难得的美味。
现在,他终于活得像个人了。
林朗望着窗外霓虹闪烁的街道,心里忽然冒出一个念头。
其实,在这个世界待着,也挺不错的。
2006年,互联网刚刚兴起,房地产还没起飞,娱乐圈正处于黄金时代的开端。到处都是机会,到处都是风口。
他有傻妞在手,脑子里还装着未来十几年的热门歌曲和影视综艺。
出名?赚钱?那都是迟早的事。
将来就算成不了千亿富豪,至少也能混个名利双收吧?
林朗越想越美,嘴角的笑容越来越灿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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