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已不再年轻,但总有人正年轻着。我曾遇见一个真正的人,他热爱生活,爱聊,不露锋芒,希望拥有一切,从不疲惫,从不讲些平凡的东西。
我第一次见到方迟,是在颐和园路的旧书摊前。那年我大三,为了一门叫作文学与社会的选修课,需要写一篇关于北京旧书摊的调查报告。四月的风还带着凉意,梧桐絮飘得到处都是,像一场不合时夷雪。我蹲在一个角落翻一本钱穆的《国史大纲》,书的扉页上有人用铅笔写了一行字:历史是时间的碎屑,我们都在其中打捞自己。
这本书不错,但那一版缺了最后一章。
我抬头,看见一个穿灰色卫衣的年轻人站在对面,手里夹着一根没点燃的烟。他看起来不到三十岁,但眼角的细纹又像经历过很多事。他的眼睛很亮,亮得不像这个年纪该有的样子,倒像是刚从一场漫长的梦里醒来,还带着梦里的光。
缺了最后一章?我翻到书尾,果然,最后一章被人撕掉了,留下毛糙的纸边,像一道没愈合的伤口。
被撕掉的那章讲的是历史的另一种可能,他把烟别到耳后,蹲下来和我平视,有人不愿意看见那种可能,就撕了。但撕掉的东西不会消失,它会变成别的东西继续存在。比如,变成某个人心里的一个问号。
他这话的时候没有看我,而是看着远处昆明湖的水面,阳光碎在上面,粼粼的,像无数个被撕碎又重组的问号。我突然觉得这个人和我认识的所有人都不一样——他的话不像是给我听的,倒像是给某个看不见的听众,或者只是给他自己听。
后来我们就认识了。他叫方迟,在附近一家书店打工,是打工,其实大部分时间都在和顾客聊,从《论语》聊到量子力学,从胡同里的老槐树聊到银河系悬臂。老板是个六十多岁的老头,也不管他,偶尔自己搬个马扎坐在门口晒太阳,听他话,眯着眼睛笑,像听一段永远讲不完的评书。
那段时间我经常去找他。下午没课的时候,我就骑车从学校到颐和园路,穿过成府路那些卖烤串和奶茶的店,拐进那条种满槐树的巷子。书店在一座老四合院的西厢房,门脸不大,但纵深很长,像一条通往某个秘密世界的隧道。方迟总是坐在最里面的窗边,阳光从木格窗棂漏进来,在他身上画出明明暗暗的格子。
你今想聊什么?他给我倒一杯他自制的桂花茶,杯子是搪瓷的,磕掉了好几块漆,露出黑色的铁胎,聊点不平凡的东西。
我那时候年轻,对不平凡的东西其实没什么概念。我告诉他我写诗,他让我念给他听。我念了一首关于地铁和人群的诗,用了很多形容词,把城市写得压抑又孤独。他听完沉默了一会儿,然后:你写的不是城市,你写的是你对城市的害怕。诗不是用来害怕的,诗是用来拥抱的。你要像抱住一个老朋友那样抱住这座城市,哪怕它身上有很多你不喜欢的地方。
他站起来,走到书架前抽出一本聂鲁达的诗集,翻到某一页,念道:我承认,我曾历经沧桑。你看,他没有历经苦难,他沧桑。沧桑里有泥土和雨水的气息,有时间的重量,但没有怨气。真正的人不抱怨,他们只热爱。
那是我第一次从他嘴里听到真正的人这个法。我问什么是真正的人,他没有直接回答,而是给我讲了一个故事。
他他曾经在云南大理的一家客栈住了三个月,客栈老板是个四十多岁的女人,离过两次婚,一个人带着一个十二岁的女儿。每早上五点半,她就起来给客人做早饭,做的是一种她自己发明的花卷,里面放了玫瑰花瓣和核桃碎,配一杯普洱茶。客人吃完早饭去逛古城,她就坐在院子里剥豆子或者缝补客栈的窗帘,哼一首不知道名字的云南民歌。晚上客人回来了,她就在院子里点一堆篝火,请大家围坐在一起聊,聊旅途中的事、聊人生、聊那些在别处不好意思聊的梦想。
她女儿有时候会跑过来靠在她腿上,她就一边摸着女儿的头发一边继续话,好像世界上没有什么事情能打断她享受这一刻。有一次我问她,你觉得人生苦吗?她笑了,苦啊,当然苦,但苦不是全部。苦就像辣椒,放一点在菜里是调味,放太多才让人受不了。她的每一句话都不复杂,但每一句都让你觉得,她是在用整个生命在话,而不是用嘴巴。
这就是真正的人?我问。
方迟摇摇头又点点头:这只是其中一种。真正的人有很多种形态,但他们有一个共同点——他们从不讲平凡的东西。不是因为故意要标新立异,而是因为他们看见的世界本身就没什么是平凡的。你看这扇窗,他指指木格窗,你看见的是什么?
一扇窗户。
我看见的是光在里面打架。那些木格子把阳光切成了十六块,每一块都在地上跳不同的舞。你看右边那块,比左边那块暗一些,因为外面的槐树叶子挡住了一部分,但暗有暗的美,它让旁边的亮块显得更亮。如果所有的光都一样亮,就没有意思了。平凡的人看见窗户,看见光,看见树。真正的人看见的是光在打架,树在呼吸,风在给窗户挠痒痒。
他完这些,又从书架上抽出一本书,这次是《庄子》。他翻到《逍遥游》那一章,指着其中一句话:肌肤若冰雪,绰约若处子。你知道庄子为什么要写一个住在姑射山上的神人吗?因为他相信这个世界有另一种活法,不被世俗的定义捆住手脚。那个神人不食五谷,吸风饮露,但庄子不是要我们去修仙,他是要我们像那个神人一样自由。自由不是想干什么就干什么,自由是看见什么都是第一次看见。
那我从书店出来的时候,已经黑了。颐和园路上的路灯亮起来,昏黄的光把梧桐树影拉得很长。我推着自行车慢慢地走,脑子里全是方迟的话。他看见什么都是第一次看见,我试着用这种眼光看这条走了无数遍的路——路灯的光真的不像我从前以为的那样是均匀的,它一圈一圈地荡开,像水波;梧桐树的影子也不只是黑乎乎的一片,边缘有细碎的亮斑,像某种神秘的符号;远处有个卖糖葫芦的老人推着车走过来,山楂裹着糖衣,在灯光底下亮晶晶的,像一串红灯笼。
我第一次发现,这条路其实一直在那里发光,只是我以前没有看见。
后来我去找方迟的次数更多了。有时候带着我新写的诗,有时候什么也不带,就坐在那儿听他话。他好像永远不会累,无论我什么时候去,他都能立刻进入那种热烈又松弛的聊状态。他话的时候手势很多,手指修长,在空中划出各种看不见的轨迹。他语言是有形状的,当你这个字的时候,你的手应该在胸前画一个圆,因为爱是包围的、圆满的;当你的时候,手指应该倏地散开,像一把被风吹散的沙。
有一次我问他,你什么时候发现自己和别的人不一样的?
他笑了,这个问题他其实想过很多次。他他时候住在甘肃的一个县城,县城只有两条街,所有人都认识所有人。他爸是中学语文老师,妈是县医院的护士,日子过得按部就班。但他从就不太对劲——别人看见一只鸟,会一只鸟,他看见一只鸟,会想那只鸟正在想什么,它从哪儿来,它的翅膀扇动的时候空气是什么感觉。
十岁那年,我在县城的书店里翻到一本《王子》,那本书被翻得很旧了,封面都快掉了。我蹲在书架底下把它看完,看到最后狐狸对王子真正重要的东西,用眼睛是看不见的那句话时,我哭了。我也不知道为什么哭,但我觉得那句话救了我——原来我不是怪胎,原来世界上早就有人像我一样,觉得看不见的东西才是最重要的。
他顿了顿,喝了一口茶:从那以后我就决定了,我要做一个真正的人,不把任何事情当作理所当然。每次下雨,我就告诉自己,这是空在换一种方式和大地话。每次看见老人走路慢,我就告诉自己,他走得慢是因为他在用脚丈量剩下的时间,每一步都珍贵。这样活着很累吗?其实不累,因为当你热爱一切的时候,你永远不会疲惫。疲惫来自于厌倦,而厌倦来自于重复福如果你能把每一都过成新的,你就不会厌倦。
那年秋,方迟组织了一次夜游北京的活动。是活动,其实就是叫了几个朋友,半夜十二点从书店出发,沿着胡同一直走,走到哪儿算哪儿。我也去了,一共七个人,有书店老板老周,有附近大学的一个女研究生,有两个方迟在网上认识的诗友,还有一个在巷口卖烤红薯的大叔,收摊之后换了身干净衣服就跟我们走了。
那是我这辈子走过的最奇妙的夜晚。我们从颐和园路走到成府路,从成府路拐进清华西门的巷,穿过一片老居民区,爬到一座废弃水塔的顶上,看见整个北京城的灯火像一张巨大的星图铺在脚下。方迟坐在水塔边缘,两条腿悬在空中晃荡,指着远处的国贸:你们看那些高楼,白它们是一副严肃的面孔,到了晚上,它们就露出了真面目——它们其实是一群爱美的姑娘,一个个穿着亮闪闪的裙子,在那儿比谁更好看。
女研究生笑起来,方迟你这话要是让建筑师听见撩气死。方迟不,建筑师才是最能懂我的人,他们造房子的时候就在想,这栋楼晚上亮起来是什么样子,它和白的自己是不是同一个灵魂。
我们在水塔上待到凌晨三点,看月亮从东边移到西边,看路灯一盏一盏地熄灭,看最早的环卫工人推着清洁车出现在空荡荡的马路上。卖烤红薯的大叔忽然,他年轻的时候在内蒙古放过羊,草原上的夜晚和城里完全不一样——那里的星星不是挂在上的,是铺在上的,像一大片发光的麦田,风一吹,星星就晃动起来,发出极轻极轻的声音。
星星有声音?我惊讶地问。
有啊,大叔,你躺在草地上,把耳朵贴在地面上听,就能听见。那个声音不是用耳朵听的,是用听的。他指指胸口。
方迟在旁边安静地听着,眼睛里全是光。那一刻我觉得,他找到了他的同类——这些在深夜的城市里漫游的人,这些看见星星有声音的人,这些不把任何事情当作平凡的人。我们七个人坐在水塔顶上,像七只暂时停歇的鸟,而整个北京城是我们的巢。
后来我毕业了,找了份编辑的工作,每朝九晚五,生活变得越来越规律。开始的时候我还经常去书店找方迟,后来去的间隔越来越长。倒不是我不想去了,而是每次去了之后,回到日常生活里,总会有一段特别难熬的适应期——像是在两个世界之间来回切换,每次切换都要消耗很多能量。
最后一次见方迟,是两年后的一个春的下午。那我刚好路过颐和园路,就拐进了那条巷子。书店还在,老周还在门口晒太阳,但方迟不在。老周方迟三个月前就走了,去了西藏,要去找一种蓝色。
什么蓝色?我问。
老周摇摇头:他没清楚,就是一种他只在梦里见过的蓝色,比空深,比湖水浅,在别处找不到。他他要去西藏把那种蓝色找回来,然后画在一面墙上。
我走进书店最里面的房间,一切还是老样子——木格窗、搪瓷杯、那些被翻得起了毛边的书。窗台上放着一个玻璃瓶,里面插着一枝干枯的桂花,旁边压着一张纸条。我拿起来看,是方迟的字迹,铅笔写的,和他当初在《国史大纲》扉页上的字一样,瘦长而有力:
我走了。去找一种蓝色。等我找到就回来,也许画在书店西墙上,也许画在你的某首诗里。总之它会出现的,在你不经意的时候。
你要记住,真正的人不会消失,他们只是换了一种方式存在。就像那本被撕掉最后一章的《国史大纲》,撕掉的东西变成了问号,而问号是永远不会消失的。
我热爱过的一切都还在,包括你。
我把纸条折好放进口袋,走到院子里。老周依然坐在马扎上晒太阳,眯着眼睛,像听一段永远讲不完的评书。巷口的槐树已经长出了新叶,嫩绿的,在风里轻轻地晃。我想起方迟过,每一片叶子都是树在打拍子,树在给风伴奏。我站了一会儿,想找一个不平凡的角度来看这个院子,但脑子里的词都是平常的那些——安静、阳光、老房子、一个打盹的老人。我忽然有点恐慌,觉得我好像正在变成那种讲平凡的东西的人。
但下一秒我又释然了。方迟过,真正的人从不疲惫,他们热爱一切,希望拥有一牵我此刻的恐慌,何尝不是一种想要抓住更多、看见更多的渴望?这种渴望本身,就是那本被撕掉的书里藏着的问号,就是方迟留给我的、一颗不会停止跳动的种子。
我离开书店的时候,没有回头。我知道我还会再回来,也许明,也许明年,也许在某个我已经变成一个平凡的人之后的深夜,突然想起这个种满槐树的院子,然后骑车穿过半个北京城来找它。
方迟大概已经找到了那种蓝色吧。或者他还在找。但这不重要。重要的是他让我知道,世界上有一种人,他们活着的方式本身,就是一首不肯结束的诗。他们疯疯癫癫,热爱生活,爱聊,不露锋芒,希望拥有一切,从不疲惫,从不讲些平凡的东西。
而我,在二十二岁那年的春,曾经遇见过一个这样的人。他教会我光会在木格子里打架,星星有声音,树在给风伴奏。他教会我平凡的东西下面,永远藏着不平凡的魂魄。
现在我写下这些,窗外的路灯正一圈一圈地荡开光晕。我听见方迟在某个地方:看,光的波痕,像不像空在打水漂?
我笑了一下。是的,像。
我知道我不会忘记这个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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