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呜——!”
船头翘了起来,海风“呼”地迎面扑来,把陆景文的脸都吹歪了,快艇两侧溅起雪白的水花,在阳光下闪着光,像无数颗细碎的钻石。
他们下意识的死死抓住座椅边上的扶手,阳光有些刺眼,曼斯微微眯起眼睛,血红色的眸子望向径直蔓延到边的海水。
快艇在海面上飞驰,划出一道白色的弧形尾迹,速度快得让心跳爆表,陆景文感觉自己被风压死死的按在了塑料座椅上,好像下一刻就要飞起来了一样。
驾驶员虽然年轻,但对这片海域非常熟悉,快艇在他手里灵活得像一条鱼,时而直线冲刺,时而划出一道大弧线,激起的水花飞溅到两人身上,陆景文被几个急转激得惊呼不断,曼斯也瞪大了双眼。
驾驶员哈哈大笑了两声,也跟着长啸出声,看样子是真的喜欢这份工作。
快艇沿着海边绕了一大圈,陆景文被海风吹得脑瓜嗡嗡响,但心情却是前所未有的舒畅。
上岸后,他们又在沙滩上玩了一会儿,临近中午,陆景文在旁边的餐厅点了一份牛排套餐和一个青椰,又在沙滩上租了两个时躺椅和遮阳伞,一边吃一边享受海边的独特氛围。
突然觉得人生大概就是这样吧,忙完了就找个舒服的地方躺着,什么都不想,闭上双眼去聆听世界的喧嚣,去感知阳光与带着海腥味儿的风,去体会生命的宁静与美好。
曼斯也直到现在才平静下来,这里的景色实在太美了......
在他的故乡,别海了,连一捧污水都是众生争抢的对象,如果两只野兽在生死搏斗时突然下起了雨,它们一定会立即放弃对方,想办法多舔食一些雨水,可见水资源的可贵。
然而这里......曼斯环视眼前的整个海岸,海水一直延伸到视线的尽头,与地平线无缝连接,一眼看不到头。
虽然是咸的,但这依然是水啊!
此刻的曼斯比刚来到地球时更了解人类社会了,但他此刻更加体会到了人类的“富颖。
没有种族敌,没有大面积战争,没有随处可见的危机,缤纷的色彩,甜美的空气,丰富的各种资源,人类不需要为了一口食物与竞争者打得头破血流,也不用在睡眠时担心被捕食者伏击......
人类真的......很富樱
悠闲的午休时间结束后,陆景文从卖椰子的本地人那里得知帘地赶海的好地方,今正好是下午退潮,离这里不算远,于是立马拉着曼斯打车去赶海。
这个适合赶海的好地方其实就在沙滩的另一面,打出租车十几分钟就到了。
他们在超市里买了赶海工具,桶、耙子、铲子、夹子,太阳太大,陆景文还买了草帽,店员见他们穿着人字拖,便温馨提醒他们买双水鞋,礁石和沙子里的贝壳容易划伤脚。
等这一身行头配齐了,陆景文看了一眼曼斯,差点儿笑喷。
哪里还有那个棺材脸外星人?这明明是个神情诡异的异界渔夫!
曼斯被笑话了也只是挑了挑眉,他不需要水鞋,也不会被晒黑,待会儿穿的人可不会是自己。
这边的海岸不太一样,偏向于泥地,边上还有一片型的礁石群,这里没有安全措施,是不允许下海游泳的,只是对游客和市民免费提供赶海体验。
他们到的时候潮水正好开始退,已经有一些和他们装扮相似的人在这里等着了。
陆景文想等潮水退一些再下去,于是先和曼斯去了礁石区。
礁石区是一片黑色的火山岩,被海浪冲刷得光滑圆润,表面布满了大大的凹坑,退潮的时候,凹坑里会留下一些海水,形成一个个的然水池,里面有被困住的鱼虾和海葵。
但更吸引陆景文的是海浪拍打礁石的模样,心翼翼地往前走,挑了一个不错的角度,举起手机对着礁石拍了几张,又转过身,举高手机,把自己和身后的礁石海面一起框进取景框里。
又帮曼斯拍了几张——其实曼斯不喜欢拍照,虽然自己的影像出现在手机或纸张上非常神奇,但总会让他感觉自己被困在了那里,因此他自己学会了拍照,手机相册全是偷拍陆景文的照片。
“走吧!”陆景文,“水退下去一些了,我们......哇,那有一只螃蟹!”
完,陆景文就举着夹子朝沙滩上一只逃窜的螃蟹飞奔而去,只可惜,人家在他刚跑了两三步的时候就钻进旁边的一个洞,消失得无影无踪。
然后他就按照网上攻略的那样,开始翻开一些的礁石,下头基本都会有好货,不是虾就是蟹,礁石上还可能扒着生蚝或藤壶。
接下来一个多时,两人沿着海岸线走了很远,捡到了不少东西。
但螃蟹很,吃不得,虾也没几只,而且品种不一样,不知道有没有不能吃的,最多的是贝壳,有各种各样的形状和颜色,带着奇异的纹路和光泽。
难怪这里是免费赶海,原来真的只是个体验,得不到什么值钱的货色,半桶东西几乎没几个能吃的。
晚上,陆景文选了一家网上好评较多的海鲜店,门口摆着十几个大号玻璃缸,里面装着各种鲜活的海货,一个系着蓝色围裙的四十多岁大姐在门口帮顾客点餐,看上什么吃什么,现抓现杀,保证新鲜。
他点了几份招牌菜品:清蒸螃蟹、椒盐虾、爆炒八爪鱼,凉拌海蜇,还有一份素炒青菜。
实话,这些他一个人肯定是吃不完的,曼斯可帮不上忙,好在是晚上,吃不完就打包带回去,回宾馆还能加热一下当宵夜。
店里生意火爆,陆景文排了会儿队才等到空桌,等待上材间隙,陆景文忍不住问曼斯:“你一看我吃三顿,会不会觉得无聊?”
曼斯看向陆景文,突然翘起嘴角,微微摇了摇头。
他从没对陆景文过,因为经常喝陆景文的血,时间一长他就发现了一个规律,陆景文在吃过不同的食物后,血液的味道会有轻微的变化。
比如,喝过酒之后,血液里会带着一股熏熏然的味道,虽然不算甜美,但回味起来也很有特点,而吃过大量肉食烧烤之后,血液就会变得更醇香,像某种浓郁的酱汁。
那么,吃过海鲜之后的血液会是什么味道?
曼斯垂下眸子,隐晦的舔了舔唇,他很期待。
菜很快上来了,摆了满满一桌子,陆景文戴上一次性手套,也不打算吃饭了,今就拿海鲜当主食!
等美美的吃完第一顿海鲜大餐,他靠在椅背上摸了摸微微鼓起的肚子,一脸满足的长出了口气。
曼斯看着陆景文微微泛红的脸,唇上沾了一点儿油光,眼角还带着满足的余韵,在灯光下,那双眼睛显得水汪汪的,充满了诱惑。
但他只是偷偷吞咽了一下,什么也没。
吃完饭,色已经暗了。
陆景文没有急着回宾馆,而是拉着曼斯去了附近的吃街消消食。
是“吃街”,其实是一条沿着海岸线修建的商业街,两边都是卖海鲜、纪念品、手工艺品的店。
路灯是暖黄色的,在两排棕榈树之间投下斑驳的光影,路上的人比白多了不少,大多是游客,穿着花花绿绿的沙滩裙和人字拖,手里举着烤串或椰子,慢悠悠地逛着。
陆景文一路饶有兴致的逛着,最终还是忍不住诱惑,买了一份炒冰和虾饼。
这些都是网红店,排着老长的队,为了解馋,陆景文也只能老老实实的排队,曼斯就在旁边陪着他。
不知什么时候开始,有越来越多的年轻女生注意到了曼斯的特别,今他穿了一件白色的短袖t恤,领口微敞,露出锁骨下方一片冷白色的皮肤,黑色长发扎成一束披在肩后。
他的五官不是传统意义上的“帅”,鼻梁太高,眉眼太冷,唇色也太淡,肤色白得不正常,还有血红色的眸子,组合在一起,给人一种强烈的不真实感,像一幅夸张的人物画,而不是一个真实的活人。
但正是因为这种“不真实”,反而短暂的成为了这条夜市最亮眼的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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